鑒寶秘術

第三二零章 年輕專家的鑒定活兒(1/3)

    在古玩行裏,有一種法叫“古玩不打假”,這是老一輩的法,也是所謂內行們一直傳下來的所謂規矩,究竟是誰最早了這句話,已經無法考察了。

    這話的意思其實很簡單,就是古玩交易講得是眼力、是智慧、是你的判斷,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之後,不管東西是真是假,賣家都不會再負責了,更是不會退貨。

    也正因為這個所謂的規矩,導致了很多人存著僥幸心理,開始了大量製作贗品的生意,反正騙了人也不用負責,隻要能夠成功交易一筆,那就夠吃好些年的了,這筆什麽買賣都劃算。

    更有一些人受了別人的騙,買了假東西,卻因為不願意吃虧,不願意自己受委屈,就想方設法把自己手裏的贗品通過各種手段再處理了,這就是古玩行裏贗品流通的最基本的兩種形式了。

    但其實很多人都是有誤解的!

    做一個精明的現代消費者,就應該做好索賠的準備。

    買錯了物件怎麽辦?有人認為古玩圈玩的就是“估玩”,考的是鑒別的眼力。東西買錯了就自認倒黴。甚至有人列舉曆史上個別名人造假販假的事例,試圖明古玩收藏造假販假存在的合理性,使不少人對古玩行製假販假的行為熟視無睹。

    其實不然。古玩行不是不打假。買錯東西對任何人都是痛。這種痛對追逐獵奇收藏的人來不僅隻是意味金錢的損失,這種痛曾使知名收藏家喪失名譽,丟盡顏麵,落下心病,最後抑鬱而終。這種痛也曾使無數興致勃勃的愛好者初涉門檻就被滅殺興致。

    作為製假販假的受害者,古玩收藏界對任何製假販假的行為都深惡痛絕。既然是這樣,為什麽這些製假販假的行為在古玩行業沒有得到有效的製止呢?除了利益的驅動,使製假販假延續不絕外,另外一個原因就是消費者姑息縱容。

    過去的歲月裏。行家們買貨走了眼是羞於顏麵,歸咎於術業不精,不敢張揚,秘而不宣,自動放棄了追究賠償的權利。當今社會,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在買賣過程中。隻要經營者提供虛假不誠實的陳述、允諾,以欺瞞手段,造成了購買人的經濟損失,購買了假貨贗品,購買人就有索賠的權利。

    注意!古玩行也沒有例外。

    所以,對惡意欺騙行為就應該積極采取索賠行動。一方麵是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麵也可以為淨化市場行為出一份力量,讓蓄意坑蒙欺騙不誠實者有所顧忌,無地容身。因此,購買者在交易完成之後,要索取注明相關承諾內容的交易憑證。國營文物店等經營單位通常有古籍文物銷售統一發票給顧客。私人間的交易如果銷售人曾作出承諾,穩重起見就應該向其取得相應承諾的憑據或交易記錄以備日後不測之需。

    華夏之寶這個節目其實白了,就是要引導收藏者合理收藏。普及收藏知識的節目。

    張元剛才的幾次表現,尤其是對那個龍山黑陶的判斷,讓外麵等待的那些持寶人看到了之後,很是振奮啊。

    那個持寶人出去之後把自己的事兒就給別的持寶人了。

    “那個年輕的專家厲害啊,一眼就看出我這東西是真的,還了,要是不信,他可以出高價買下來。”

    就這麽一句話。直接給張元招來了很多生意,本來張元主要負責的是玉器的鑒定,結果接下來的持寶人進來之後,第一個先找的居然就是張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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