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繁榮貿易舉措(精裝)

繁榮貿易舉措 5.(1/3)

    繁榮貿易舉措 5.

    魏晉南北朝的貿易往來

    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各個分裂政權紛紛采用安商政策以獲取戰略物資,分裂反而使各區域市場之間的聯係更加緊密,使對商人的控

    製更加軟弱。因此在這一時期的商業不但沒有萎縮,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更大的發展。

    這一時期貿易活動的發展,將我國商業推進一個新的重要曆史階段。

    其具體表現是:市場類型多樣化,商人隊伍不斷擴大,及傳統的“重農抑商”政策效力有所減弱。

    魏晉南北朝時期,盡管經濟發展呈現出斷續性和地區間的不平衡性,但從多方麵情況來看,還是呈發展上升之勢。

    各地在商品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均已形成比較完善的區域性市場,市場之間的聯係不再依靠行政權力,而是一種類似外貿的市場運作體係。同時,在長期的戰爭環境下,市場還被打上了軍事烙印。

    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各政權在其都城均需要商品流通,建設商品市場成為他們的一項重要政務。

    市場規模一般以廛、肆為主。廛比肆大,為某種貨物集中批發銷售之區;肆則相對較小,側重於零售。這種大型集市在這一時期一直延續下來。

    除了這種集中的大型市場外,還有一些中小型專業性市場,如在洛陽東石橋南,有北魏朝時的馬市。

    由於這一時期陸路和海路交通從未中斷,使得對外貿易活躍起來。南方的外貿口岸以廣州為主。當時我國南方貿易的國家有大秦國,有在今中印半島南部的昆侖國,南方通過海路進行貿易的還有朝

    鮮半島。

    當時北方市場以各政權的首都以及西域為主,采用的交易方式主要為互市和朝貢貿易。由於這一時期基本處於分裂狀態,各分裂地區出於發展經濟、獲取戰略物資和便利生活的需要,經常在各自的邊界開展互市,而且南北互市具有很強的互補性。

    設立互市一般具有軍事目的,是為了能獲得對方的軍事物資。比如弓竿、漆蠟等主要用以製造軍器,因此各方對互市取慎重態度,反複商討互市商品。對於私自互市者要進行嚴厲處罰,對於有關國防安全的商品,更是嚴禁並防止間諜冒充商人刺探機密。

    當時還出現了比較特殊的軍市。由於動蕩不安的社會環境必然導致戰爭的頻繁,軍事行動各方為了保證軍隊的日常用品和軍事物資的供應,便在軍隊所到之處設立市場,吸引商人,流通物資。

    軍市是適應當時商品經濟發展的新形勢,在駐紮軍隊的地方,由軍隊出麵設置軍市,軍市上的租稅收入也就供軍用了。這種辦法,對解決軍隊的經濟收入和當地居民的商品流通都有一定的好處,所以能夠出現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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