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大昏君

第三百零五章 豁賤為良(2/2)

    古代的“籍”,指的是役籍,即一個人及其祖先所從事的職業類別。一旦定為某一個籍,就不能隨意更改。

    比如匠戶,定下來就得世代為業,不能從事其他的行業。

    還有樂籍,是永樂大帝奪權成功後,把擁護建文帝的官員的妻女罰入教坊司,充當官妓。

    而按照皇帝的法,這些人也算是忠臣的後代,早應該讓他們“開豁為良”。

    其實,在明仁宗朱高熾即位後,有感於前朝刑法過重,廢除了一些酷刑和賤民製度。

    但朱高熾僅僅在位十個月,還沒來得及大規模平反,就駕崩了。所以,大量的賤民沒有等來降甘霖,繼續生活在黑暗之中,而且永無出頭之日。

    秦漢以來都是以人的身份來劃定良賤,但後來的朝代對於良賤的定義和概念有了根本的轉變,即以職業劃分良賤。

    正因為所謂“因業而賤”,簡單地除豁賤民也就僅僅停留在法律的層麵。對廣大賤戶來,隻要其賤業一日未改,他們的賤民地位就一日難除。

    而皇帝正是看明白了根緣,才提出“操業不同,不分貴賤”。

    掏大糞的需要不,既然需要,你還把人家劃為賤民?在後世,****還跟人家握手呢!

    還有皂隸,應該是政府工作人員吧,可也是屬於賤籍,這本身就矛盾。

    正因為行行業業都需要有人幹,皇帝才沒定下什麽“改業為良民”的限製。

    你要是想幹,就還幹老本行,但已不是賤籍。至於人們的思想轉變,那本來就不是靠一道聖旨能夠扭轉的,需要很長的時間。

    “萬歲,賤民對吾皇感恩戴德,令之下日,人皆流涕。”刑部尚書薛貞馬屁奉上,神情卻毫不作偽。

    朕的聖旨剛下,地方上還未執行,反應哪有那麽快。

    皇帝知道這話不實,但聽著心裏舒服。而且,等到政策執行到位,那些賤民確實應該有這樣的反應。

    “薛卿,現在既有法可依,那就有法必依。”皇帝故作矜持,伸手點了點薛貞呈上的奏疏,道:“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嗯,此案處置得很好。”

    能通過正常渠道進行處置,皇帝也不想動用廠衛。而薛貞深體聖意,對京中權貴及其子女的違法犯罪,從不姑息。

    所以,薛貞不僅會拍馬屁,辦起事來皇帝也稱心,已經屢獲嘉獎,正信心十足地走在入閣的道路上。

    “微臣本分,萬歲過獎了。”薛貞躬身謝恩,又不忘提醒道:“啟奏萬歲,浙江之惰民,蘇州之丐戶,操業與樂籍無異,亦可豁賤為良。”

    皇帝微微頜首,道:“朕知道。還有徽州的伴當,寧國的世仆,廣東的疍民,朕都要豁免其賤籍,隻不過要一步一步來。”

    “萬歲英明,是微臣操切了。”薛貞再度躬身。

    皇帝淡淡一笑,擺了下手,表示不以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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