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大昏君

第九十六章 江南商會,少英院(1/4)

    而圍繞著聖上的心思,江南商會眾人已經進行了數的研究討論,連年都沒過好。

    “三十稅一雖是太祖所定,但聖上似有意更改。加征是肯定的,隻是不知道要加到多少?”

    “這正是為難之處。多了,日後恐怕虧本;少了,龍顏不悅,後果嚴重。”

    唐默放下茶杯,稍顯無奈地道:“隻加征,不具體數額,待聖上最後決定也就是了。”

    眾人麵麵相覷,都苦笑點頭,表示可以先這麽糊弄。

    其實,加征是肯定的,但朱由校還真不會加征太多。因為,明朝中後期的商稅收得太少,跟三十稅一的關係並不象想的那麽大。

    該征的不征,偷稅漏稅嚴重,才是最大的問題。這與士紳地主隱漏錢糧,升鬥民承受重負是差不多的道理。

    當然,太祖所定的商業政策也有很大問題,或者是已時過境遷,不適合現在的社會經濟情況。

    建國之初,商業活動經受戰亂,很是蕭條。

    所以,朱元璋對商業和商人采取了保護措施,定商稅‘三十稅一’,還規定書籍筆墨農具、舟車絲布之類皆免稅,並下令裁撤稅課司局64處,使商稅較元末大大簡約。

    在明朝前期,這樣的政策確實促進了商業的發展。

    但到了明朝中後期,工商業已經繁榮起來,皇權(包括太監、後宮、藩王)、官權、紳權也紛紛介入,稅收流失就成了大問題。

    在後世人看來,攔路收費總有那麽點敲詐勒索的惡霸意味。可你看到整個大明的商稅收入,以及征稅關卡的數量,就會覺得太少了,都太少了。

    打個比方,在後世的省、市、縣,甚至是區,都有稅務局,數量有多少,反正很多很多。

    但在大明呢,早期還有四百多個稅課司局,但到了十七世紀早期僅存一百一十二個。

    為什麽本來就少,後來就更少上加少了呢?原因也很簡單,無利可圖不,還得朝廷倒貼。

    比如明隆慶二年,戶部報告某個稅課司巡檢每年俸糧工食費不下四百餘兩,而其征收折鈔銀僅為一百一十兩。

    看吧,還設什麽卡,收什麽稅?征收上來的銀子還不夠收稅人員吃飯的,趁早關閉還能省點銀子。

    大明很奇葩,太特麽奇葩了,朱由校看到這些數據資料,越來越覺得是這樣。

    收個稅吧,還能越收越虧本,這也太扯了吧?

    原因何在呢,是商業不發達,還是商賈不走陸路、水路,改成航空運輸了?

    當然都不是,明朝中後期的商業很發達,行商販貨的也很多,但關鍵卻是在收稅的人,以及免稅的群體。

    舉個最簡單,或者有些荒謬的例子。

    萬曆三十七年,山西汾陽縣的商稅是六千六百多兩,相當不錯的數字;而萬曆六年,浙江金華縣的商稅卻不足七兩,跟沒收是一個樣。

    拋開年代的差別,就可以看出在大明地區間的商稅征收的不平衡。發達繁榮的地區,商稅反而更少,在經濟發達的地區,尤為明顯。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
別猶豫,趕緊下載微風小說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