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民”與教民:世紀之交的民眾心態解讀

正文 皈依動機分析 其他動機泛析(1/5)

    一、宗教功利型

    任何一種宗教都具備某些能令人滿足的功利性功能。“每種宗教都是根據其效果而被估量其價值的。”當人們通過宗教宣傳和活動,感覺到了似乎是實在的、可驗的“神跡”或“奇跡”時,便容易被該宗教所宣揚的神的威力所震懾,並進而對其教義產生信任感。正如《聖經》中的許多故事所說,耶穌基督在艱難的傳教過程中,用了各種奇跡(類似於氣功)給人們帶來了好處,從而證明他宣揚的唯一神的偉大,吸引了更多的人群--尤其是下層民眾向他靠攏。在曆來注重“神效”的中國,傳教士們為迎合鄉風民俗更是致力於倡揚和創造“奇跡”。由於在人們的深層心理構成上,“神效”其實是宗教的功利性功能對人們需求的某種滿足,所以我們稱因此而入教的人為“宗教功利型”。

    在由宗教“神跡”帶來的眾多效果中,健康的恢複對於素來注重養生的中國人有著很大的吸引力。當教會的醫術、傳教士的驅魔術或者僅僅是一個有關基督教的“夢”使病人痊愈時,人們往往因感激而入教,那怕實際上他們未必懂得教義。例如上世紀北京某人生瘡,多處求醫無效,後在南堂醫院治好,於是他就很自然地將痊愈歸結於天主的“神力”,在南堂領洗。這種事情在基督教早期傳播史上就已經隨處可見。據教會文獻記載,某村一婦人通過灑“聖水”而重獲健康,“於是她和她的丈夫以及其他幾個人都受了洗……過了不久,這裏有三十人在一次儀式上領洗。”在缺乏基本的生理知識的起碼的醫療條件的年代,人們往往將病愈與神秘力量聯係起來,並進而對負載這種力量的宗教產生敬畏與崇拜。這就是為什麽某一個病人康複後,不僅其本人,而且連同配偶、家屬乃至鄉鄰們都為教會所吸引的主要原因。他們的動機是出於對基督教“神功”即宗教本身的信賴,有著某種持續性和穩定性,與前述那種求助於某個宗教組織的世俗功利型動機(許願、還願、有病時信,病好作罷)不盡相同。

    能使“魔鬼附身”(其實是各類精神疾病)的人恢複理智,或使“鬼怪作崇”(實際是迷信幻覺或訛言效應)的地方重歸平靜,也是舊時中國人很注重的“神效”。在民間,各種驅魔法術林林總總。自從基督教傳入後,西方教會原有的驅魔儀式也加入了民間的法術行列之中。這種新的驅魔儀式可能因其簡易、莊重和陌生的特點而具有某種心理治療作用,因而有時比傳統驅魔儀式更“成功”一些。有不少人正是感於“驅魔”的威力而生出對宗教的敬仰的。早年的傳教士為了倡揚本教的“神功”而記錄了很多事例:某人發狂後使用了各種傳統的驅魔術無效,於是便有某位教徒或傳教士出現,或念經灑“聖水”,或大聲咒罵,結果魔鬼被“嚇退”,病人恢複神智,於是全家領洗,並進而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到19世紀末,中國民眾中仍有因受驅魔術吸引而入教的,據教會提供的材料,北京西碼頭村“鬧鬼”,全村請來二位教民念經、灑“聖水”,把“鬼嚇跑”後,村人全體入教。

    這裏需要指出的是,中國教民對驅魔術的愛好並不完全是由於基督教儀式的新鮮和別致所致。它更多地是根值於中國一般民眾對傳統巫術民俗的耳濡目染的情感之中。中國民間文化中保留著起源於原始初民時代的大量巫術遺風,蔓延於農村日常生活,形一成了諸如降神、驅鬼、治病、避邪、招魂等巫術儀式和風習。即使是在各類鄉村禁忌和祭祀儀禮中也殘存著巫術遺痕。鄉民不僅喜愛觀看各種半巫半戲的表演,而且往往參予其中。這樣,自幼生長在鄉土中國的入教者也就自然對巫風有著不自覺的信從。前述請教民驅鬼的村民,無非是為了尋求一種比鄉土巫術更“高明”的法術,典型地反映了所謂“遠來和尚有法力”的鄉土心態。可以說,傳統鄉土文化的熏陶早為他們接納基督教的看似新奇而實不陌生的巫術儀式準備了一定的心理條件和必要的學習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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