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民”與教民:世紀之交的民眾心態解讀

正文 晚清北方農村的文化傳播與教育渠道 民間戲曲小說(2/2)

    二、作為文化和教育形式的戲曲的內涵

    北方農村流行的民間戲曲,按故事類別大體可以分成這樣幾種類型:一是忠良戲。主要演曆史上的忠臣良將的故事,如關(羽)戲、嶽(飛)戲,以及楊家將、呼家將等戲曲均屬此;二是公案戲。主要演清官與俠客的結合,除暴安良的故事,如包公案、狄公案等,清末後起的以本朝人事為為景的彭公案與施公案,雖情節粗糙,卻大有後來居上之勢;三是神怪戲。如西遊記、八仙故事等等;四是情愛戲,演才人佳子故事;五是倫理戲,演倫理糾葛,弘揚正統道德,如《牆頭記》、《打金枝》等;六是玩笑戲,以輕鬆詼諧的逗唱,拿一些社會現象和人物(如殘疾人)開心,如《一疋布》、《法門寺》之類;七是色情戲。這類戲與情愛戲往往隻有一步之隔,但格調很低,幾乎盡是反道德的色彩,如《紡棉花》、《葡萄架》之類;八是時事戲。即現實發生的事被藝人編成戲曲演唱。

    民間戲曲在文化上屬於小傳統,因此它有接受大傳統指導的慣例。一般來講,自宋代之平話、講史、雜劇興起以來,屬於上層文化典籍的曆史故事就大量地滲入到了通俗講唱和戲劇表演之中,雖然有些走形,但確有真實的曆史原型作為基礎,上層統治意識從一開始就主導著戲曲的觀念世界。但是,戲曲大抵是下層士人與藝人共同創構的,在與下層民眾的長期互動中,下層社會的觀念、價值與習好越來越多地滲入其中。就是專門表現帝王將相、才子佳人的戲(曲)目,也充斥著農民式的想當然。朝堂之上,忠奸之爭如同姑嫂勃谿,皇帝的生活如同鄉村的財主等等。就是今日所見經過文人多次修飾過的京劇本子,也仍然掩不住那原初的“鄉氣”。如《大保國》中老皇帝駕崩,娘娘輕信娘家人,把江山借給娘家父親執掌,結果卻被賴著不還的故事。實際上是農村宗族意識的反映,在農民眼裏,偏向娘家人的媳婦,不是好媳婦。

    盡管有太多的農民式的想當然,農民還是從戲曲中獲得了一些有別於鄉土世界的東西如有關帝王將相的常識,朝代變遷的知識等等。造反的農民,他們所封的“偽職銜”,大抵來自於戲曲,連身上穿的莽袍玉帶,也往往是從戲班子裏找來的。19世紀60年代山東楊泰起義,搭一個大席棚當金鑾殿,“找了幾件唱戲的黃袍穿上,登上大殿,文武大臣,按時朝拜。”而早一些的山東臨清的明天教首馬進忠居然在自家的土炕上著戲衣“登基”,卻也不耽誤他大封“三富六院”、丞相、尚書及將軍和軍師。

    戲曲中所蘊含的意識和觀念在封建時代的後期,對農民起義的影響是很大的,本文此後將要論及。對於義和團運動這樣一種缺乏組織和思想準備的農民運動,戲曲因素的影響就更大。分散的運動和分散的成員,一般都趨向於向各自平日所熟知的思想資源中尋求思想武器。但是,戲曲觀念又不等於拳民意識。雖然農民幾乎都經過戲曲文化的熏陶和教育,他們可能參加也可能不參加運動,甚至可能持反對態度,這取決於農民各自的身份地位,也取決於個人的稟賦和運動當時他們各自所處的大小環境。極而言之,義和團運動期間的教民也同樣接受過戲曲小說的熏陶(雖然他們可能因不出戲份,而遭人白眼),但他們卻不可能從中吸取“反洋”的意識資源,相反,戲曲素養有時竟變成了抵禦義和團的“工具”。一個教民在被拳民抓住,問及教堂有無埋伏時,該教民誑說教堂裏有“木牛流馬無數,周身盡是刀,挨炮就響了,滿街上踢人,並無攔擋。”這種說法顯係來自中國的戲曲小說,而不是教民自詡的“洋法子”。毋庸置疑,戲曲觀念轉化為拳民意識,還必須經過時局的誘發,各種社會文化因素的烘托與拳民自我的篩選。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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