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音佛

第一百零一章 隻緣感君一回顧(1/2)

    “宛溪:

    我曾經想過,若我死前還要給誰寫封信的話,那個人定是錦煞,可我今日提筆,才知這信隻能寫給你。原來所謂命運,便是這般身不由己,正如古清,正如我。

    我一直以為自己與錦煞走得是同一條路,同一條揮劍染血生靈塗炭的不歸路。近日我才想明白,其實從一開始,我們踏上的就是兩條截然不同的路。我一直誤會與她在同一條路上,皆是因為沿途的風景太過一致,都是這般的血肉模糊,不堪回首。

    可我們真的不同,她如此,是不得不如此,錦煞是被人逼到盡頭,隻好另辟蹊徑。

    而我,卻是從一開始就斬斷了所有退路。所以她能回頭,我卻注定不能。

    母親從未說過那人的壞話,我卻從不肯放棄對那人的恨,我真不知我這樣的偏執從何而來。這些天我看著飲錯山上皚皚的白雪,常常在想,大概這就是命,我不肯放過他,其實也早已將自己逼上絕路。

    彼時年少,不懂男女之情,我隻記恨他拋棄我們母女,讓我們孤兒寡母在這飲錯山中受盡苦頭,卻看不透母親莫名抿起的嘴角,和她眼中時常閃動的耀人光華。我自那時便下了決心,他既不肯與母親同生,那我便讓他們同死。便是這決心苦了我一生,也圓滿了飲錯山中小小孤女。

    我自十三歲習武,師父是各色的江湖人物,凶神惡煞的厲害,我卻從未想過退縮。隻是常被他們打,身上便常帶傷,血汙了衣裙,母親看得落淚。後來我尋到了法子,血染在紅衣上,母親便看不到,她看不到,便不會難過。所以我愛極紅衣,它遮了我所有傷,掩了我所有痛,瞞過了母親,也瞞過了我自己。那紅衣讓我覺得自己不會受傷,如善戰的神。那些師父喪命在我手裏,於是尋找更厲害的人。我便這樣長到十六歲,學會了一身殺人的本領。

    十六歲行走江湖時,我方知我那些師父已屬仁慈,我親見了尋仇的人怎樣對付人家手無寸鐵的婦孺。連著三天,我無法合眼,一閉眼睛,那綁在樹上剝皮刮肉的便是我自己母親。

    我想了三天,與其讓母親有朝一日喪命在這等人手裏,不如我自己送她舒服歸去。我將心中所想告訴了母親,她沒有說話,將我的頭攬在她懷裏,隻對我說:‘鏡兒,要記得這溫度,要記得這心跳。’

    母親死後,我遇到了林修平,自然,那時他不叫林修平,也不是個富商。他那時隻是衣衫襤褸落拓不堪的浪子老兒,他抓了我的袖子,在我匕錐威脅裏麵不改色,他說,池鏡,我知道你要找的那個人在哪。

    我那時年輕,不知人心可怕,因為急於送那人去與母親團聚,便信了他。

    他要我去殺了坡上田宅一家。直到斬殺了二十多條性命,我才知道田家有這麽多人,可我已經無法回頭,我必須知道那人的下落。田家七十多條性命如同散在我手裏的一把沙,抓也不是,放也不是。我狠心下了殺手,直將自己殺得麻木,人在我眼裏如桌椅無二。

    其實那晚我究竟殺了多少人,直到現在我也無法數清,想來此生已是不能,那個數字連我自己都是聽來的。

    那時候古清母親瞎著眼睛請我照顧他,她的痛苦和決絕讓我想起了自己母親,那是我印象裏那晚遇到的唯一一個人。古清不是,至少那時候不是,他比那些桌椅板凳還不如,他更像桌椅板凳上的一粒浮塵,不僅看不到,也感覺不到。我那時自然也不知他這一粒浮塵會飄進我心裏,生根發芽。

    很明顯林修平騙了我,我卻再找不見他。可身在江湖,做過的事便是做過的事,沒有辯解和悔恨的餘地,我十三歲習武時並沒學過那些,至今也不認為該學。

    等我意識到古清的存在時,他便已經一直跟著我了。他實在不讓人操心,偏又最會看眼色,你不願看他,他便知趣躲遠一些,讓你看不到他,卻還是跟著你。他這一點本領許是在田宅二十幾年學到的,雖不會功夫,行走江湖竟也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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