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體簡論

正文 第12章 我國曆代國家政體的曆史演進(4)(2/4)

    第二階段,北洋軍閥政府階段(1913~1928年)。在帝國主義支持下,以袁世凱為代表的大地主大資產階級勢力和以孫中山為首的民主革命派進行“南北議和”,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派被迫讓步。民國元年(1912年)2月12日,清帝宣布退位,袁世凱致電南京政府表示“擁護”共和。同日,孫中山提出辭職,並薦袁為總統。15日,參議院選袁世凱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這樣,辛亥革命的果實就落到了以袁世凱為代表的北洋軍閥手中。

    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為實行獨裁統治,解散國會,於民國三年(1914年)元月召集組成了“中央政治會議”,代替國會作為立法機關。5月1日,袁世凱以大總統命令公布了新約法——《中華民國約法》,亦稱“袁記約法”。“袁記約法”

    取消了《臨時約法》中規定的責任內閣製和國會對大總統行使權力時的法律約束,把大總統的權力予以空前的擴大,規定“大總統為國之元首,總攬統治權”,集全國行政、立法、軍事大權於一身。同年12月公布的《修正大總統選舉法》還規定,總統不但可以終身,而且可以世襲。袁世凱並不以總統世襲製為滿足,還企圖恢複封建君主專製製度。一切“準備”就緒後,民國四年(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凱宣布實行帝製,改次年為洪憲元年,準備即皇帝位。這種公開背叛《臨時約法》的倒行逆施行為,引起全國各階層的一致反對,在討袁護國的強大聲勢中,1916年3月22日袁世凱被迫宣布取消帝製。1917年7月1日,原清朝兩江總督張勳又上演了擁戴退位的皇帝溥儀複辟的醜劇,也很快宣告失敗。

    1916年袁世凱稱帝失敗後,黎元洪、馮國璋、徐世昌、曹錕相繼為總統(或代理總統)。在北洋政府統治期間,帝國主義列強對中國加緊侵略,軍閥連年混戰,使中國陷入極端混亂的局麵。其間,皖係軍閥首領段祺瑞等人控製著北京中央政府,拒絕恢複《臨時約法》和國會。民國十一年(1922年)直奉戰爭後,直係軍閥控製北京政府。同年10月10日,曹錕通過賄選就任大總統,同時公布了在短短三個月內製定的《中華民國憲法》。這部憲法原則上采用了資產階級民主共和政體和內閣製。1924年10月,第二次直奉戰爭直係失敗。直係軍閥控製的北京政府被推翻後,段祺瑞被推戴為“臨時總執政”。

    為了維係對全國的統治和控製,段祺瑞政府於1925年8月成立“國憲起草委員會”,同年12月通過了《中華民國憲法草案》。該憲草賦予大總統和中央政府以相當大的權力,規定大總統有發布與法律同等效力教令的大權;副總統可以兼任參議院議長,以便於總統直接控製國會的活動。由於議決憲法的國民代表大會遲遲未能產生,所以,這部憲法草案被束之高閣,未能正式通過和頒布。其後,內戰頻仍,國民革命軍開始了北伐進軍。民國十六年(1927年)6月,張作霖在北方各路軍人推戴下在北京成立軍政府。民國十七年(1928年),國民革命軍進軍北方,張作霖於六月三日退出北京,軍政府隨之消失瓦解。至此,1912年袁世凱篡奪革命果實竊取中華民國大總統以來,以袁世凱為代表的北洋軍閥在我國北方的封建統治以及光怪陸離瞬間即變的政治製度的嬗變,宣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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