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體簡論

正文 第6章 政體的曆史發展(2)(1/4)

    封建製國家是人類社會發展到封建製時代所形成的第二種類型的國家形態。封建製國家是建立在封建生產關係基礎上的封建地主階級專政。封建生產方式的本質特征是土地所有者以地租形式剝削農奴和農民。封建地主階級占有生產資料(主要是土地)和不完全占有勞動者(農奴、農民),整個社會仍然是以自然經濟為主的小生產。傳統手工業與分散、落後、封閉、自然產品經濟的農業相結合,傳統社會管理形式與新興的封建統治相結合,自然構成了王權統治的社會整個結構模式。因此,封建製國家便自然地繼承並發展了奴隸製國家的專製主義政體,成為典型的國家管理形式。封建製國家專製君主製的君主(國王、皇帝等)多為世襲,任職終身,但歐洲早期的君主是由諸侯或貴族推選。君主掌握全部國家權力,通常與神權相結合,通過其軍事官僚機關實行獨裁統治。在古代東方多數封建製國家和中世紀的法國、俄國實行的都是專製君主製。

    2.等級代表君主製

    歐洲封建時期一些國家經由封建割據向加強王權過渡的過程中,有些封建君主和其他階層勢力妥協,建立由僧侶、貴族和商人等代表組成的等級代表會議,作為君主的谘詢機關,從而形成了等級代表君主製。等級代表會議根據君主的需要召開,沒有什麽實權,其決議對君主也無約束力,但國家征稅必須取得等級代表會議的同意。公元13~16世紀的法國,是這種等級代表君主製的典型。

    3.共和製

    在中世紀的歐洲還出現過封建製的共和政體。西歐封建社會形成之初,在一些通商口岸和商業中心所形成的城市中,盛行著城市居民反對封建領主的鬥爭,一些城市通過贖買或武裝鬥爭,擺脫領主的統治,爭得自主權,建立起獨立的城市共和國。如意大利的威尼斯、佛羅倫薩、熱那亞,法國的馬賽和俄國的諾夫哥羅德等。爭得完全自由權的城市,隻向國王或領主繳納定額賦稅。市民選舉產生的市議會成為最高權力機構,有權製定政策、法令和鑄造貨幣。選舉產生的市長、法官等管理人員,行使行政、司法、財政大權。城市還設有自己的法庭和武裝,有權宣戰、媾和。由於共和國的政治權力掌握在選舉產生的貴族豪門手中,實質仍然是封建地主階級的專政。這種共和政體以後到了專製君主製時期就消失了。

    (三)資產階級國家政體

    資產階級國家是近代資產階級登上曆史舞台後,在反對封建專製製度革命勝利後或反對殖民主義統治取得勝利後建立的。為了適應資本主義商品生產和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資產階級國家政體一般是建立在三權分立的政治原則基礎之上的,即實行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三權分立並相互製衡。

    其典型形式是君主立憲製和民主共和製。民主共和製又包括議會內閣製、總統製、半總統製和委員會製等幾種具體形式。

    1.立憲君主製

    立憲君主製的典型是英國。英國的立憲君主製表現為議會內閣製。英國議會是資產階級議會的鼻祖,有“議會之母”之稱。它是在13世紀封建等級代表會議的基礎上演進而來的。議會至上是英國奉行的憲政準則。議會由英王、上院和下院三部分組成,但實際上英王隻是議會象征性的組成部分,議會主要由上院和下院組成。上院又稱貴族院,主要由世襲貴族組成;下院又稱平民院,議員由選舉產生。下院的職權主要為立法、監督政府執法和監督財政。任何法案必須經過兩院通過和英王批準方能生效。貴族院對平民院通過的法案有否決權,但隻限兩次,如果下院連續三次通過,法案即告成立。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
別猶豫,趕緊下載微風小說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