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負大明不負卿

第464章 可笑 真是可笑(下)(1/2)

    反正在朱翊鏐看來,真實的曆史絕不會是這樣的。

    在萬曆十七年出了一個狀元郎,叫作焦竑,他寫就了一本書,蕉國朝獻徵錄》,被後人認為史料價值極高。

    在那本書中,他撰寫了一篇《遼王傳》,列舉了朱憲?的十大罪狀,讀起來觸目驚心。

    寫朱憲?那家夥,可以隨便在大街上抓人殺人;被他看上的女子,不論身份地位一律**;與宗親女子亂倫;僭越修建宮觀等等。

    焦竑的記載比較可信,一是佐證了陳省和郜光先的彈劾,二是焦竑本人反張居正的立場。

    按照焦竑的記載,即便沒有張居正加在朱憲?頭上的“謀反罪”,也夠那家夥死好幾回了!

    隻是隆慶皇帝心慈手軟罷了。

    洪朝選雖然反對張居正,但他也承認,朱憲?確實罪行累累。

    這些證據都明,朱憲?被廢一點兒都不冤枉,沒有被處死已經是隆慶皇帝格外開恩了。

    可是多年後,朱憲?年事已高的生母王氏為何又要伸冤,號稱受到張居正的誣陷與打擊呢?

    張居正到底有沒有挾私報複?

    張居正到底有沒有侵占遼王府的家產?一時間又為何有那麽多的矛頭一同指準張居正?

    其實在朱翊鏐看來,一句話就可以清:所有對張居正的指控都是不實之詞,是萬曆皇帝及張居正的反對派為了清算張居正而捏造的事實。

    首先,張居正與朱憲?的個人私怨就很不靠譜。少年時代“三好生”和“差等生”的矛盾,至於發展到生死不容嗎?太誇張了吧?正史為何不見記載?而野史的記載卻都沒有得到考證。

    其次,朱憲?謀害張鎮之,也很難成立。張鎮醉死應該純屬偶然,朱憲?身為遼王,真要報複張居正的話,以他當時的膽子,可以直接幹掉張鎮,何至於費事喝酒灌死在他的家裏?

    第三,張居正垂涎遼王府家產,更是捕風捉影無依無據。朱憲?雖然被廢為庶人,可他的家產由宗正接管,不是被人任意割肉的大肥豬,你想割幾塊兒就割幾塊兒的。張居正要是謀圖遼王府的家產,就是與皇室奪利了,豈敢?再,以張居正當時顯赫的權勢地位,他會在乎遼王府的家產嗎?

    所以,張居正與朱憲?的恩怨純屬是由朱憲?的生母王氏想渾水摸魚一手製造出來的事端!

    當然,肯定不排除王氏被人利用。

    王氏這麽做的目的很明了,迎合萬曆皇帝與反張居正一派清算張居正,乘機謀圖恢複遼王的封號。

    最後的結果,王氏像一把工具,被萬曆皇帝和反張居正一派使用一次就拋棄了,自然沒有得到王氏想要的結果。

    假如真是冤假錯案的話,朝中那麽多大臣,而張居正已經過世了,且有長達幾十年的時間沒有人敢為他平反,那其他人沒有理由不為朱憲?平反。

    其實,包括洪朝選、施篤臣和勞堪的個人形象記載都被扭曲了!

    簡單一點來,洪朝選就是反張居正一派的人,而施篤臣和勞堪都是張居正推行萬曆新政時的心腹、擁躉。

    洪朝選之死,其實跟朱憲?案件壓根兒沒有一點關係,他是因為反對萬曆新政被革職回籍。回到家鄉後,洪朝選心有不甘,四處鼓動反對萬曆新政,撰文抨擊張居正,痛斥奪情事件。

    這才是洪朝選被下獄處死的原因,離朱憲?被廢已經過去好多年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