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天行道:王晉康科幻小說精選2

第11章 殺人償命 (3)(1/2)

    “是我年幼時讀過的一則故事。至於是哪個國家的民間故事,我已經記不清了,畢竟年歲不饒人啊。經曆了100年的風雨,再清晰的記憶也風化了。”她搖搖頭,拂去懷舊的感傷,娓娓地講下去,“說的是一個貧窮的行路人,這一天經過一家飯店,飯店裏熬著滿滿一鍋肉,香氣四溢,令人饞涎欲滴。但行路人身無分文,隻好乞求老板施恩,把他隨身帶的幹糧掛在鍋的上方,以便能吸收一點燉肉的香味。老板爽快地答應了。等幹糧浸透了香味,行路人香甜地吃完幹糧,老板卻伸手要他付錢,香味的錢!行路人不服,也拿不出錢,兩人拉拉扯扯到了地方法官那兒。幸運的是,這個法官又公正又聰明,機智地給出了公正的判決。你們猜得出是什麽判決嗎?”

    大家考慮了一會兒,說了幾種方案,但都不對。梅倫等不及,催白奶奶快抖出包袱。白女士說:

    “判決是這樣的:法官對老板說:‘他享用了你肉湯的香味,當然應該給你付酬。現在我判他付給你——錢幣的聲音!’然後法官借給行路人一袋銀幣,讓他在貪心老板的耳朵邊用力摩擦,一直到老板求饒:‘夠啦,他付的錢已經足夠啦!’你看,用聲音來償付香味,法律上沒有明確的條文吧,但不管怎樣,他終究實現了一種公平,有點兒另類的公平。”

    她笑著結束了講述。眾人還沒醒過神兒,看著她發愣。勞爾法官思維敏捷,馬上悟到了她的意思,高興地說:

    “謝謝白女士的睿智!我想,我們可以學習那個不循常規的法官,給本案一個另類的公平……”“……經查明,被告人殺死被害者時,關於羅大義重建完成的確認信息尚未到達地球,原件尚未銷毀,羅大義的法律身份仍附於原件身上。因此,基於‘個體生命唯一性’的神聖原則,被害者不能認為具有人的身份。公訴人指控被告犯故意殺人罪,與事實不符,法庭予以駁回。”

    法庭上立時響起憤怒的嘈雜聲,十幾名受害人淚流滿麵,紛紛跳起來,想對法官提出抗議;公訴人同樣無法掩飾憤怒和失望;金老虎和律師則得意地互相對視。法警努力讓法庭恢複肅靜,法官好整以暇地等著,直到法庭恢複安靜,才繼續念下去:

    “同時,基於生存權對等性原則,法庭對被告作出如下判決……”……火星到地球的074次虛擬航班已經到了。第一個被重建的是戈貝爾律師。一位溫文爾雅的長者,臉色紅潤,一頭白發,連胸毛和陰毛也是白的,活脫脫一頭北極熊。如所有經曆了空間傳輸及重建的旅客一樣,他先是目光迷蒙地四處掃視,腦海中閃過第一波思維的火花,立即清醒了,知道了他是誰,從何處來。他立即嗒然若喪,幾天前在火星法庭上那種勝利者的得意蕩然無存。他呆呆地站著,甚至忘了穿衣服。在空天港服務小姐的提醒下,才到衣物間取來衣服,機械地穿著,一邊尷尬地盯著重建室的出口。

    在他的注視中,下一名旅客逐漸成型,一名50歲的男人,身體強壯,身上遍布刺青,胸前和臉上各有一道刀疤。他同樣目光迷蒙地四顧,立即清醒了,站起身來想逃跑,想憑他的強勁肌肉作最後的反抗。但已經晚了,兩個守在這裏的地球法警已經緊緊地捉住他的雙臂。

    身後一聲響鈴。這標誌著他重建完成的確認信息已經向火星發送,14分鍾後(目前地球與火星的空間距離是14光分),那兒就會啟動對原件的銷毀程序。

    他是金老虎,在火星巡回法庭強製下,經空間傳輸遣返地球,在身體重建完成後將立即進行死亡注射。當然,這並不是對金老虎的死刑判決——法庭已經認定,被殺死的羅大義不具有人的法律身份,當然無權判金老虎死刑嘛。不過,天殺的勞爾法官竟然想出了一個邪招,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要知道,此時的金老虎同樣不具有法律身份啊,火星上那個休眠狀態的原件還沒有被銷毀呢。這樣一來,對一個“非人”進行死亡注射從法律上就說得通了,也不違背“個體生命唯一性法則”。至於這次注射實際將導致兩個老虎(真身和複製件)全都玩兒完,那當然是因為不可抗力,不關法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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