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大國

第5章 大國之民:愚昧而卑賤? (1)(1/4)

    中國人喜歡紮堆,一旦成群結隊,舉止有時就會有點乖張,一起歡樂的時候不是沒有,但一同憤怒或者同仇敵愾,甚至假裝同仇敵愾的時候往往更多。當今之世,紮堆起哄的機會不多,往往很隨機,而且不合法,官方稱之為“群體性事件”。多少有點合法的是針對外國的事兒,舉著愛國主義的旗幟,理直氣壯,官方即使想阻攔,也顧慮多多。網絡時代,按道理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應該加強,彼此了解增多,但實際上卻未必。人們上了網,了解的機會多,誤會的機會也多,更要命的是,樂於在網絡溜達的人在現實生活中反而不樂意見人,彼此膈膜更厲害。

    杜月笙的“維權”生涯與“佛見喜”李蓮英

    杜月笙的“維權”生涯

    杜月笙是舊中國上海的青幫老大,也是上海灘著名的“聞人”。按著名報人徐鑄成的說法,流氓首領,幫會領袖,不管你有多大聲勢,隻能叫做“大亨”,上海灘夠得上“聞人”的隻有有數的幾個人,而杜就是其中之一。

    作為幫會頭子,走私販毒、包娼包賭,這些活計肯定是要做的,而且手眼通天,人脈極廣,全國的軍政要人、幫會同道並土匪馬賊都買他的賬。據說當時如果丟了特別緊要的東西,隻要杜老板肯幫忙,不管丟在什麽地方,都是可以物歸原主的。在上海,無論什麽時候,杜老板進到哪個舞廳,所有人都會停下來恭敬地看著他,樂隊馬上改奏迎賓曲。當然,如果杜月笙的本事僅限於此,那麽他就擔不起“聞人”二字。杜月笙的本事在於,他經常能做點好事,上海幾乎所有大學,他都是校董,免不了要大筆地捐錢;凡是像點樣的公益活動,都有他的身影,慈善募捐,認捐的頭幾名,肯定有他的名字。無論是失意政客還是落魄文人,隻要你有名,到了上海,他都養著,給房給錢,而且給得相當巧妙,不讓你有吃賞飯的感覺。大名鼎鼎的段祺瑞、楊度,都吃過他的飯,而且,就是在吃杜老板供養期間,楊度變成了的秘密黨員。

    杜月笙之有名,還在於他在跟上流社會打交道的同時,並沒有忘了幫會原初的宗旨,以特殊的方式為某一部分下層百姓討利益。因此,在上海的普通民眾眼裏,杜老板的口碑也是相當不錯的。當時的上海,不管你是街頭的小販,還是四馬路的流鶯,受了欺負,隻要運氣足夠好被杜老板知道了,他就會管,而且肯定會給你一個說得過去的說法。在國民黨政府控製下的黃色工會,不再替工人說話,或者組織時,杜月笙和他的門徒就承擔了這個惹事的買賣;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的許多工人,都有幫會的背景,特別是那些處於社會最底層的碼頭工人、人力車夫的“維權活動”,都無一例外地得到了杜月笙的支持。

    為了支持這些,杜月笙甚至不惜冒跟政府當局搞翻的危險。從某種意義上說,杜月笙之所以在抗戰以後,在國民黨政府那邊越來越失勢,1948年連兒子都因所謂破壞金融秩序的罪名抓了起來,很大程度上是他這種替工人“維權”的行為所致。事實上,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共產黨人還熱衷於工人運動的時候,也必須借助杜老板的力量,早期上海總工會的會長汪壽華還拜山入了杜月笙的山堂,隻是後來蔣介石搞“四·一二”政變的時候,受到各方的壓力與誘惑,杜月笙又出賣了他。這件事,後來成了杜月笙一生悔之不盡的憾事。1949年以後,當他逃到香港,和在京劇界有“冬皇”之稱的孟小冬一起生活的時候,還不斷地提及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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