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製度史導論(第二版)

第三節 清代的內務府和太監機構(1/2)

    清朝有一項跟所有的朝代都不同的製度安排,即以非宦官的內務府來管理內廷事務。在滿人建立後金政權的時候,也用過少量的閹人在宮內服務,但宮廷雜役主要是由包衣(皇帝家奴)來承擔。後來,皇帝的包衣組織逐漸演化成內務府,負責宮內的茶飯和打掃事宜。由於入關前滿人的宮廷相當簡單,皇帝隻有後妃數人,排場不大,所需有限,因此內務府的結構也相當簡單。

    從現存的沈陽故宮可以看出,入關前的後金皇帝,隻有一後四妃。後妃的寢宮裏居然還吊著養孩子的悠車。寢宮後麵有碾房和磨房,還有儲藏糧食的糧倉和儲藏蔬菜的菜窖,很像是一個放大了的關東農家院。

    入關之後,滿人政權接收了大批明朝太監,順治一度恢複了明代的太監衙門,設想使太監機構與內務府達成某種融合。顯然,鑒於明朝宦官專權的禍患,加上滿人使用奴才管理家務的舊習,這種企圖很快就遭到滿人內部的抵製。太監機構被廢除,改由內務府來管理一切,形成了滿人主持的內務府管理內廷事務,而太監隻負責伺候人的內廷機構格局。

    入關後,皇帝的宮廷承襲了明朝的規模,內務府自然也就膨脹起來,事務日見繁雜,機構越加越多。下設廣儲(主管內廷的各種庫房)、會計(主管886處皇莊)、都虞(負責關外的貢品和府內八旗官兵的銓選)、營造(宮廷修繕)、掌儀(宮廷祭祀)、慶豐(掌管宮廷用的畜牧飼養)、慎刑(主管對內務府人員,主要是太監的刑罰)七司,以及上駟(皇帝及宮廷用的坐騎)、武備(皇家用的軍事裝備,包括弓箭、鎧甲等)、奉宸(管理皇家園林)等三院。此外,蘇杭的織造、廣州十三行的監督、海關監督也歸內務府管轄(織造負責皇宮的絲織品供應,而海關則負責皇家的海外珍奇物品的供應)。事實上,幾乎所有涉及皇家的事務內務府都管。內務府的機構南到廣州,北到黑龍江,遍及全國各地。據統計,內務府下屬機構共計50多個,僅職官就有3000餘人,比事務最繁忙的戶部還要多上十倍,是清朝最龐大的國家機關。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