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製度史導論(第二版)

第二節 法家帝國——秦(1/5)

    在戰國七雄中,秦國是公認的貫徹法家學說最為徹底的國度,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秦國原來處在西周宗法體係中的邊緣,傳統的文化和製度約束較少。但是,如果不是秦孝公碰上了商鞅(時為衛鞅),而後者恰是負有一套當時最為功利也最為徹底的法家思想與操作體係的人,秦國也未必注定會成為角逐中的勝利者。秦孝公的堅定支持,使得商鞅能以殘酷而堅決的方式,在秦國徹底地擊垮舊貴族的抵抗,確立一套獎勵耕戰與嚴刑峻法並行的軍國體製。由於這套體製對於秦國的強盛確實有立竿見影的效果,所以秦孝公的繼任者雖然不喜歡商鞅,報複性地使商鞅變成自己思想體係的犧牲品,但卻將這種國家體製甚至思想都繼承了下來,使得秦國能夠最終掃平六國,一統天下。

    秦帝磚,“海內皆臣,歲登成熟,道毋饑人”

    秦朝是帝國體製的首創者,其皇帝製度、官僚結構、行政體係和迅捷的交通信息網絡,都成為後世製度效法的基本模板,但是作為“大一統”帝國的某些內涵,比如從戰國時期承襲下來的軍國社會結構、缺少文治精神的嚴格的苛法治理方式、“以吏為師”的教化模式等等,卻在後來轉化為一種製度的隱性成分,雖然一直陰魂不散,但卻不再占據政壇主流,而這些內涵在當時恰恰成為秦朝的一種特色。

    一、皇帝製度的確立

    自春秋以來,隨著君權的分量逐漸加重,各國君主開始在名號上做文章,楚國率先突破諸侯公、侯、伯、子序列的局限,自稱為王,跟原來的宗主周王齊列。到了戰國時期,各國君主先後都變成了王。進入戰國中後期,七雄中的強者已經不滿足於王的稱號,於是有了秦與齊並稱東西帝的提議。後此議雖寢,但秦國的帝製建構卻已經進入軌道,待到秦始皇嬴政親手翦滅以他的相父呂不韋為首的集團,不顧母親的情麵鏟除嫪毐集團之後,嬴政已經變成了中國曆史上權力空前集中、至少在形式上可以不受任何製約的君主。

    “六王畢,四海一”,滅六國、大一統之後,建設新的王權體製進入議程,嬴政命群臣“議帝號”。丞相王綰、禦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在與諸博士商議了一通之後報告,秦王嬴政的功業已經超過古之五帝,而五帝之前有三皇,天皇、地皇和泰皇,三皇以泰皇為最尊,所以建議嬴政給自己加號為“泰皇”。由於泰皇已經有“人”稱過,嬴政在此建議的基礎上,取“三皇”一個“皇”字,摘“五帝”一個“帝”字,合起來成為“皇帝”,自己是“始皇帝”,以後傳之二世、三世乃至萬世。在“皇帝”名號誕生的同時,還建構了一整套皇帝獨享的符號和禮儀體係,皇帝自稱曰“朕”,其命曰“製”,令為“詔”,皇帝的命令文告從此有了專有名詞,這種專有名詞後來到西漢時期又發展出“策”與“敕”,與皇帝名號一同延續下來。另根據“五行”與“五德”相配相應、循環運行的道理,嬴政和他的謀士們認為自己代周而興,周為火德,則秦應為水德,故服色旌旗尚黑。此外,皇帝製度還應該有相應的後宮製度、繼承製度和宦官製度,隻是由於項羽的一把火,秦朝留下的典章太少,所以這方麵一向語焉不詳。

    從秦朝皇帝製度的建構看,至少有三點是明確的:第一,雖然秦對儒家學說不感興趣,但其製度建構的元素卻依然是西周以來的禮儀典章,甚至包含了儒家一向尊崇的三皇五帝,從這個意義上講,秦朝的政治文化依然與西周以來的典章禮儀文化有某種關係,事實上,秦朝製定朝儀以及封禪之禮,都曾寄希望於儒生。第二,自春秋戰國以來的各種學說的發展,也影響到了製度的生成,比如陰陽五行學說。事實上,不僅秦始皇的相父呂不韋主持編撰《呂氏春秋》時雜涉旁收,就是不久後開始執行焚書坑儒、思想禁錮政策的秦始皇,也同樣擺脫不了春秋戰國時期百家學說的影響,有意識地利用各種學說為自己服務,他的思想禁錮政策實際上並不針對朝廷,而是指向民間。第三,這時被推崇的法家思想,對於製度建設還缺乏形而上的理論支撐,所以秦始皇們在從事製度建構時,不得不雜涉旁收,未免使其製度存在內在矛盾和缺陷,比如對皇帝製度“德政”的認可,與秦朝的現行政策就相抵牾;承認五德循環的思想與皇位傳之萬世的設想也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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