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光十色說曆史

也談監察分肥定律(1/2)

    中國古代製度的一大特色,就是在行政係統之外,設置了專門的監察官。監察官自成係統,位卑權重,單獨對最高統治者負責。責就是盯緊各級行政官員,既保證他們效忠皇上,也要防止他們貪汙腐敗。因為即使撇開道德原因,從來官員的貪腐,都是激起民變最關鍵的因素。監察官可以聞風彈奏,被監察者隻能停職接受審查,不能討價還價。這種中國特色的監察製度,到了孫中山先生設計民國製度的時候,還被引進到現代製度之中,形成了監察權分立的五權政府架構。

    但是,古代的監察官並不總是有用。西漢在郡之上設置十三個州的監察區,每州設一個刺史,負責幾個郡的監察。所謂刺史的刺,就是刺探和監察的意思。刺史官階600石,比郡太守2000石要低得多。意思就是說,刺史僅僅是監察官,不是太守的上司。可是,到了後來,刺史越來越為太守們尊敬,跟太守們的關係也越來越好。東漢隻好把刺史變成郡以上的一級行政單位,正式將刺史變成太守的上司。到了這個地步,監察也就見鬼了。同樣,在明代,各省都設置了巡按一職,作為地方的專門監察官。巡按官階不高,不過七品。卻可以監督從二品的省級大員。時間一長,七品芝麻官的巡按,在官員眼裏,成了省級大員,跟布政使、按察使並列。自然,到了這個地步,監察也大體停擺了。

    固定的監察官有失靈的時候,巡行流動的監察官,到了某些時候,也一樣會玩忽職守。唐朝一般被認為是監察製度執行比較好的朝代。但是到了中唐之後,也開始出現問題。監察官借監察的名義,一路通吃的現象,屢見不鮮。一位名叫嚴升的侍禦史,巡查江南。此公嗜吃牛肉,所至州縣,地方官都得為他宰牛漉酒。事無大小,隻要給他金子,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到之處,金價為之上漲。人稱“金牛禦史”。清朝都察院的都老爺(禦史),到了晚清,基本上成了政治鬥爭的工具。參誰不參誰,全看背後的政治勢力的操控。一般的地方官,隻要打點好了有勢力的上司,禍隻要惹得不大,貪腐不太過分,就可以平安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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