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光十色說曆史

從“官不修衙”到“宮殿衙門”(1/3)

    各地政府機關,大興土木,大修衙門,已經蔚成風氣。一個市或者縣,無論貧富,很少有不興建辦公樓的。很多地方的辦公樓是一個組合建築,有主樓,有廣場,還有花園。不建則已,一建則必巍峨宏麗,高大氣派,有的幹脆把辦公樓建得像天安門,有的則像白宮或者美國的國會大樓。還有的則在建築中,摻雜了風水迷信的要素。所有的這些,體現了一種說不清道不白的權力意識,有人甚至說,辦公樓的興建,體現了當政者獨特的權力美學。

    顯然,這樣的大興土木,興建衙門,不是中國的傳統。在帝製時代,以明清為例,各地地方官一般來說,如果不是在任上的時候倒黴,正趕上衙門崩壞,絕對是要避免修衙的。那個時候,地方官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官不修衙。據說修了衙,官就不能往上升了。於是,這種規矩,變成了一種莫名其妙的官場禁忌。所以,無論什麽檔次的衙門,基本上都是破破爛爛,能對付就對付,不到萬不得已,沒有人會主動修衙的,大興土木,就更不可能了。

    當然,古代官不修衙的風氣,也並非從天上掉下來的,是當時的製度和環境使然。首先,在那個時代,官衙的規格是一定的。中軸線包括辦公區,大門,大堂、二堂,簽押房。兩側是雜佐官和書吏的辦公室,再加上倉庫,監獄。後院則是官員的住宅,還有衙門專有的土地廟等。各級衙門,隻有大門和房舍的高矮,幾個門,台階的多寡上有區別,其他的都差不多。官衙建築,事關朝廷體製,不可能因人而異,隨意添加,隨意興建,隻有極少數位於富庶地區的衙門,才可能在後宅,添加一點花園什麽的。一般來說,凡是官衙,都一個樣子,舉國一致。既然舉國一致,不能隨意改動,那麽,即使修衙,也無非是將之修得新一點,無法展示地方官對於權力美學的認識。或者說,無法通過建大衙門,表現自己的與眾不同。自然,地方官修衙的衝動就不那麽大了。

    其次,雖然維護官衙和城牆的完好,是地方官的職責。但是,在明清兩代,這種公共工程,所需費用,需要層層申報,向工部申請,然後再到戶部報銷。無疑,在那個時代,這個過程,無比繁難不說,而且還要經受各個衙門書吏的刁難,卡要。不打點好了,錢批不下來,即使批下來也報不了。修繕費用,按規矩是從官庫裏借支,如果報不了,那麽就得由官員自己承擔。一般來說,這種工程都不是很大,從上麵要來錢,七折八扣,用到工程上,往往不夠,需要官員自籌。而在當年,官員的籌款能力並不是很強,所以,通過工程,克扣或者拿回扣自己發財的可能性不大,但修建工程的風險卻不小。所以,地方官修衙的積極性,也就去了爪哇國了。

    最後,也是最關鍵的是,古代的政府,是一種低能量的有限政府。政府管的事有限,能力也有限。一般來說,除非大的涉及大麵積水災的水利工程,比如黃河和淮河的治理,政府都是不管的。鄉間修橋補路,修河渠這樣的事,如果負責任的地方官,也許還會操心組織一下,不負責任的,根本連問都不問。大家奉行的原則,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些事,多半都是地方鄉紳出麵管的。嚴格來講,地方官隻管兩件事,一是征收錢糧,二是處理訴訟案件。除此之外,還有一件名義上特別要緊的事,就是推行教化,但是這種事屬於“思想政治工作”的虛活兒,沒有人真的當真。要做的話,也無非是宣講一下聖諭寶訓(皇帝關於教化的指示講話),再就是把當地的孝子和節婦烈女的先進事跡報上去,在當地修建牌坊加以表彰。這樣的地方政府,籌款的能力是有限的。地方官若要撈錢,一般都在征收和訴訟上打主意。在征收之外的派捐和攤派,不是不可能,但一般由頭都要跟當地民間社會有點關係,若要因一項政府工程,向地方攤派,往往是行不通的。在那個時代,地方鄉紳往往是通天的,他們不是候補的官員,就是退休的官員,如果地方官做得過了頭,他們就有辦法把狀子告到禦史那裏去,或者直接反映給皇帝。這樣的話,地方官的官運,也就到頭了。少數官員可以通過對輕罪的罪犯,罰款抵罪的方式籌款,但這種方式,介於違法與合法之間,弄得不好,也會有麻煩,或者給自己的政敵提供口實。正因為如此,沒有人樂意修衙,能拖就拖,能躲就躲,久而久之,就變成了一種官場的禁忌。變成禁忌,就更沒人樂意去碰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