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光十色說曆史

特權之享與特權之禍(1/2)

    特權是個好東西。之所以好,是因為不僅身在其中的人能有好些享受,而且它本身有很多功能,讓皇權下的製度,能夠維係下去。凡是有皇帝的製度,必須有等級,等級的分別,不僅僅靠衣服,靠住的房子,靠乘用的車馬,還要靠特權。各級官員,享用的特權不同,越往上,越舒服。在上者才有優越感,在下者也才有往上爬的勁頭。大家都對特權感到享受,才能有上進的心,皇帝的江山才能穩固。正因為如此,家天下的皇帝才不把特權隻授予自己人,除了自家的皇親國戚,還給官員。

    特權往往跟物質享受有關,但在實際生活中,特權帶來的物質享受,遠沒有由此帶來的精神優越感更重要。比如賞穿黃馬褂,夜裏進宮打燈籠,紫禁城騎馬。穿不穿那個馬甲,打不打那個燈籠,騎不騎那個馬,享受是次要的,關鍵是那個牛×勁兒。我有,別人沒有,感覺就是不一樣。當然,反過來,這樣的特權最後也會落到某些看不見的實際好處上。衝著皇帝寵信的麵子,以後在官場行走,得到的利益自是大大的。到底這些人是衝著實際的好處在意特權,還是希圖精神上的榮耀渴望特權,還真不好說。反正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就是沒了實際的好處,也還是一樣有人追求某種“特權”。辛亥革命,清朝皇帝退位之後,小皇帝賞的諡號,來求者還是絡繹不絕。能求來,總比求不來的,感覺光鮮一點。

    特權還有一個特性,就是總是要擴張。有了特權一,就會有特權二,特權三,沒完沒了。不僅製度規定的特權者有特權,周圍的人,也跟著沾光。有的時候,沾光之輩發出的光,比原主兒亮度更大。皇帝周圍的太監弄權,是人們都熟悉的事,有時弄得皇帝倒像太監,太監成了皇帝。史家每論及此,都要再三歎息的,但是沒轍,太監弄權,就是絕不了根。其實不隻皇帝,各級官員,身邊的門子、長隨,都是會弄權的主兒。以至於明清兩代,門子和長隨成了一種很掙錢的職業,資格得花錢去買,有地方官上任,就跟了去,一文工錢不要,自己就賺得肥肥的。其實不僅官員身邊的人,就是給官員抬轎子的轎夫,在官員轄境之內,也是吃香喝辣,沒有哪個攤販不買他們的賬,每月定期給錢,不然的話,抬轎子走到那裏,故意一腳把攤子踢了,就說你擋道,當然,誰碰上這個,生意就別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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