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道商途

第107章兩封舉報信(1/2)

    厲元朗笑道:“王總,這個問題不大,安平鎮可以繼續無償給你提供這個地塊,但在簽訂合作協議時,需要說明進行利潤的分成。”

    “這個地塊原先沒有多少開發價值,但開發成本相對比較高,為此以這個地塊進行入股分紅的比例不會很高,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再說,你在開發這個地塊的時候,可以明確使用銀行貸款。產生經濟效益後,你要先歸還銀行貸款的本金和利息,再核算利潤,這樣的話,至少五六年內,你應該沒有利潤進行分成。”

    “如果五六年後,有了利潤需要分成,王總,你還會計較這點利潤嗎?”

    王元笑道:“厲書記,你不做生意可惜了。好,我聽你的,為了防止夜長夢多,就按你說的辦。”

    在沒有辦法改變縣長陳波光的提議時,厲元朗隻能想辦法勸說王元。

    隻是讓陳波光沒有想到的是,分成是指對利潤的分配,在厲元朗的提醒下,王元完全可以適當做些手腳。

    上次厲元朗調查清楚沈英達的底細,讓縣委書記趙平康躲過一劫,更是讓他許多事情都找厲元朗進行商量。

    這一天,趙平康讓厲元朗來到自己辦公室,說道:“我這裏接到兩份舉報信,其中一份舉報信說的安元縣廣電文化旅遊局局長蔡德厚借著女兒婚事大肆斂財,收取巨額禮金。”

    厲元朗疑惑地說道:“趙書記,蔡德厚嫁女兒的事情,他向我報告過,他說隻請了五桌親朋好友吃飯,我想沒有違反相應的規定,也就沒有在意。”

    “如果蔡德厚邀請的隻是親戚和幾個朋友,禮金應該算是人情往來吧,怎麽能算是大肆斂財?”

    趙平康歎了一口氣說道:“厲元朗,你是被蔡德厚蒙騙了,他確實每次隻舉辦五桌婚宴,但是他整整舉辦了十次,每次宴請的對象不同,收取的禮金數量不同。”

    “舉報信除了沒有簽署實名外,倒是列明了每次酒宴的時間、地點和參加對象,我想不會胡編亂造吧。”

    厲元朗回應道:“這個簡單,我們把這份舉報信直接交給區紀委進行處理。區紀委工作人員有這樣的權限,可以向舉報信裏列明的酒店和參加宴席的對象進行核對。”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