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道商途

第106章互相爭議(1/2)

    又有常委反駁道:“本來這個地塊確實沒有多少價值,但是隨著麗園湖的開發,這個地塊就值錢了。值錢的土地不能隨便贈送,要麽賣錢,要麽進行利潤分成。”

    有常委則笑道:“麗園湖都還沒有進行開發,你怎麽知道麗園湖風景區一定會成功?這個地塊一定會很值錢?”

    “龍山風景區確實開發的不錯,但不代表麗園湖一定能開發成功。放眼全國,風景區開發失敗的案例多的是。”

    “商業投資是有風險的,我們為了讓老板願意進行投資,總要給他們一些看得到的好處,比如免費提供這個地塊,進行共同開發。”

    “老板投資當然是想賺錢,我們可以大方地把現在還一分不值的地塊送給這位投資商進行開發,然後享受麗園湖風景區整體開發成功後帶來的各種好處,沒有必要計較現在的一點利益。”

    陳波光寒著臉說道:“真是因為考慮到開發風險和預計今後的利潤,為此我提議,可以免費提供這個地塊,但在開發協議上要寫明這個地塊的利潤分成。”

    “投資本來就是有風險的,我們不能保證一定能讓老板賺錢。我問一下大家,這些老板賺錢了,他會主動與我們進行分成嗎?”

    有常委繼續說道:“我聽說這個投資商隻是有這個投資意向,安平鎮願意無償提供這個地塊,主要是為了顯示招商引資的誠意。”

    “如果安平鎮不能免費提供這個地塊,或者要求以後進行利潤分成,會不會嚇跑了這個投資商?”

    “如果沒有人來投資麗園湖景區,那麽這個地塊毫無價值。”

    “我們還是要考慮這個可能性,畢竟開發麗園湖能拉來10多億的投資,這個並不容易。”

    陳波光冷笑道:“投資商肯定仔細盤算過各種方案。如果他誠心投資開發麗園湖風景區,10億元都投下去了,還會在意這點錢?”

    “如果這個地塊開發經營的好,為什麽我們不能要求進行分紅?難道所有的利潤都要歸投資商?”

    “我們就是要為以後其它地方建設風景區起好正確的示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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