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牽扯無法升遷!正義凜然的他逆行而上?

第372章教師職稱評定問題(1/2)

    有了省裏下發的文件,義東縣委書記專門召開常委會進行討論,最終決定由周鋒推行教師編製改革方案。

    這個方案還在實施中,周鋒又接到了一封舉報信,是一位名叫方雨梅的初中教師在來信中舉報學校職稱評選“黑幕”。

    在舉報信中說道,她所在學校今年有5個晉升高級教師的名額,共有15人符合參評條件。

    在15人當中,她排名第3。

    沒想到,在最後的投票環節,方雨梅居然被最終淘汰,而原先排名第13名的老師卻成功晉升。

    方雨梅認為學校在職稱評審過程中存在“黑幕”,希望分管教育的副縣長能進行調查了解,還一線教師一個公道。

    周鋒沒有擔任過教師,並不清楚方雨梅所說的“投票”是怎樣的操作,但據他所知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職的量化賦分,一般分為兩部分。

    一個是業績分。就是參評教師所有資曆條件和榮譽證書按一定標準換算成分數。

    這個標準是固定的,一旦製定就沒有太大的操作空間,為此大家對於這個分數比較認可。

    另一個是表決分。就是由全校教師和考評小組給各位參評教師打分。

    最後,業績分和表決分相加,得出最後的總分並進行排名,評出上報人選。

    方雨梅所說的“投票”,應該就是表決打分。

    為此,周鋒分析女教師方雨梅被刷下,可能是兩種情況:

    一是由於大家的業績分比較接近,分差不大,而那位方雨梅老師“人緣”確實不好,所以得到的表決分偏低,票數較少,最終落選。

    二是在具體操作過程中確實存在貓膩,方雨梅被別人算計了。

    如果是方雨梅被別人算計了,周鋒知道還有兩種可能。

    一是本來該教師的總分不低,有人通過暗箱操作,甚至以直接改分等形式,把她拿下,讓別人能夠頂上;

    另一種情況則比較隱蔽,是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對目標人一個打低分,另一個打高分,實現改變名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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