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女經理的職場回憶錄

第108章 第一次仲裁(1/4)

    以前經常聽到因為勞動糾紛而仲裁的新聞,然而真的輪到自己時,卻發現一頭霧水。網上查了查,也去問了幾個政府的公益律師,都隻有明白個大概的流程。尤其是幾個公益律師針對我的情況,回答都不相同。讓我們對他們在勞動糾紛案上的專業程度有了很大的質疑。尤其是醫療期工資,我們表示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和條例,為什麽有些律師這樣說,有些律師那種說法?有個律師可能覺得我們質疑他,沒好氣的說:“如果真那麽清楚,還用得著我們律師嗎?”

    這些經曆讓我們對律師沒有太大的好感。於是我們打算找找以前仲裁過的同事問問經驗。沒想到,工作二十多年,就問到兩個同事仲裁過。真不知道是因為以前我和老公大多在港資和外企,這些企業遵紀守法,還是有些同事不想再提呢?

    不過我的那位同事非常熱心,幾次打半小時的電話教我。他以前沒有請律師,自學各種法律知識,後來還通過了法考。我對他不由地心生佩服,一時間也想趁著養病的空閑時候學習下法律知識,也去試試法考。

    多方打聽和了解後,我們感覺似乎不太難,於是打算我們自己搞吧。準備好材料,我們就匆匆地來到公司營業執照所屬地的仲裁庭申請仲裁。接待的工作人員麵無表情地讓我們去複印材料,去填表。好不容易搞好後,看到我們的表和一堆的材料,他眉頭一皺,說道:“你們沒有請律師嗎?怎麽搞的亂七八糟的?”。

    “沒有,我們想自己試試。”

    “你患癌?”他看了看表格。

    “嗯,乳腺癌,現在在化療。所以我老公代理。”

    “你申請補發醫療期病假工資?等下,醫療期是醫療期,病假是病假呀!你明白嗎?”

    “明白的,醫療期按工齡和在公司的工作時長定的。”

    “你二月才進入醫療期,現在三月申請仲裁?你為什麽不等醫療期結束再仲裁?你醫療期多久?”

    “按廣東規定六個月吧,不比北京上海浙江這些地方,癌症直接24個月醫療期。”

    “現在公司發你多少錢?”

    “五千多點。但是社保,醫保和公積金都按以前的薪資扣,到手隻有700多。”

    “這不是自相矛盾嗎?社保醫保公積金一反推就知道你的工資數額,還敢隻發這麽點錢?”

    “對呀,那麽清楚的法律條款擺在那裏!”

    “為什麽不等醫療期結束後再仲裁?”

    “還有五個月。而且按照公司現在對我的態度,醫療期結束應該會辭退我的,而且肯定也不按法律規定來的!”我和老公早就討論過這個問題。

    他繼續翻了翻材料。人越來越多了,不斷地找他。他收好我的資料,開了個回執讓我們回去等消息,大概一周後會有快遞把正式的開庭通知發給我們。

    一周後,我收到了已受理並將在兩個月後開庭的通知,在二十天內可以補交證據材料。又過了幾天,接到一個來自仲裁庭的電話:“您好,我是XX仲裁庭的書記員XX。現在負責和您溝通下您的仲裁案件。想問下您是否接受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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