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可脫罪

第一百四十四章 終章(2/3)

    “勾兌酒的事你可以死口不認,也可以給我們製造一個真真假假的亂象,你倒承認的挺爽,是有什麽想法嗎?”李毅問道。

    “那事不影響大局,再說國清跟老邱是發小和朋友,我要死口不認等於就把他們扯進來了,都是我兄弟也很無辜,這麽做就真不地道了。人一輩子,總還是需要有那麽三兩個真正的朋友,不管他能不能幫助你什麽。”

    江湖上稱兄道弟的說辭李毅不感興趣,不過還是認同邊維的最後一句:“你這個話說的還算有正常人的品性。”

    李毅凝神想了想,“林女士的心理素質和邏輯思維能力,顯然是不在線上的,隻要她一旦暴露在警方的視野裏,不管你的計劃多縝密,處理多麽完善,我們都隻需要輕輕一擊,你為什麽要冒這個風險,就因為她告訴過你打算離婚,有3千萬,準備和你一起開健身館?葉夢茵的死亡對你來說不屑一看,你就在她的身邊做著掩蓋罪惡的事情,沒有感覺背脊發涼?”

    “在我的預計裏,她是不會暴露的,你們沒有任何理由懷疑她。即使我暴露也沒任何問題,你們沒有證據,我出去隻是時間長短。也許問題就在她那天晚上不停的電話讓你們產生懷疑,如果他用微信語音,我可以刪除記錄。不過是我告訴過她,重要事情一定要打電話,我能刪掉手機上的記錄,但無法刪掉移動公司的記錄。當然,我在裏麵了,她也會不停地打電話找我,她確實慌了,可一慌就更亂了,直接向你們昭示了她需要我的幫助,這一切是我預計之外的。夢茵和曉夢(林女士)誰對我更重要,其實我沒有想過,我希望兼而有之,這一點我的確很無恥,你可以用一萬種不堪的語言來斥責我,可事已至此。當我在電話裏知道事情發生的時候,已經無法挽回地失去了夢茵,我不想再失去曉夢,3千萬是她的一部分,我要的是她的全部,人和錢我都要,這就是我的想法和選擇。”

    “那麽葉夢茵呢?”

    “我隻要她的人。”

    “你的邏輯能力很好,但你的世界觀很可怕也很齷齪。”秦剛插了一句,這一次他沒有發火。

    結束審訊,李毅去洗了把臉,秦剛和小衛整理材料準備好給李毅寫報告。

    “你剛才居然沒發火。”李毅打趣秦剛。

    “我也不知為什麽,這種三觀無言以對,發火傷自己,我們這就結案啦?”

    “結案吧,技術組沒有新的取證資料,從趙國斌口供結合林女士的口供來分析,符合林女士的說法。她去找葉夢茵是因為邊維,但是言語不合產生了糾纏,至於是誰先拿起了刀,這個無法求證。我們也不能帶著主觀推定去求證,最後葉夢茵意外中刀,隨後林女士驚慌離開現場告訴邊維,邊維到現場進行清理。這就是案發過程,葉夢茵中刀後並不是立即死亡,而是死於沒有得到及時救治的失血過多;邊維到達現場進行清理,但受害人已經身亡,他不是凶手,不過他妨礙了司法也有教唆主凶的嫌疑。至於如何提起訴訟是檢院的責任,如何定罪是法院的責任,我們負責提供如實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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