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可脫罪

第一百四十四章 終章(1/3)

    “你才是殺害葉夢茵的真正凶手。”李毅毫不諱言道。

    邊維似是而非的點點頭。

    “錢包你是怎麽處理的,這是個定時炸彈,你留在身邊這麽長時間,是在想怎麽處理銀行卡的錢嗎?”

    “每個人都有貪婪之心,我也不例外,我承認對林曉夢(林女士)的3千萬很動心,但我並不想動夢茵那筆錢,它不屬於我,錢包有一張我們在拍立得一起拍的大頭照,睹物思人吧。”

    李毅冷冷地一笑:“這話我聽著有點不舒服。”

    “就算是吧,我想過要把卡裏的錢轉給夢茵的父母,但是我沒有她的手機,辦不到。我不相信你們能找到我,所以我不怕留在身邊,但我一直在想有什麽不暴露的方法把卡轉交到給夢茵父母,現在什麽都是實名製,快遞肯定是行不通的。不過你們調查工作一展開,她的工作她的生活還有這樣的銀行卡信息都會了解到,因為現場錢包丟失,銀行卡信息和資金流水你們應該會隨時關注。我知道銀行卡密碼,那個密碼是我設的,兩個人的生日,我用A4紙折了一個小封套,把密碼寫在上麵,開車的時候把它扔在隔離帶綠化叢中,那個地方,園林局的工作人員做養護一定會去,肯定會撿到。錢包裏有她的身份證,有舊公司的名片,如果拾獲者上交,那很快你們就會知道。如果那人有貪念,去櫃員機取錢,最多一天隻能取一萬,取完這一萬第二天估計就能被你們拿獲。如果他去銀行櫃台取錢,也許就會被當場拿獲。最終這張卡還是能轉交到夢茵父母手裏。”

    “你的聰明就用在了這些旁門左道上,那張大頭貼了,睹物思人你還保留著嗎?”

    “保留著,在家裏的那本【宣和博古圖】裏夾著,那本書得有上千頁,你們搜查的時候估計應該沒太在意,不過你們在車裏找到了血跡,那張大頭貼有無對你們都不重要。”

    李毅心裏暗自一凜,如果車裏不是意外的留下血跡,那張大頭貼無比的重要。

    “血跡是意外留下的嗎?”

    “應該是的,隻是我們並沒有吵架,純屬意外。”

    “你約過我去你家裏,又把大頭貼夾在書裏,是自信警方找不到任何對你取證的線索是吧,太自負了吧。”

    邊維苦笑了一聲。

    “你在封套上寫密碼,就不擔心成為物證將來的筆跡鑒定?”

    “不擔心,筆跡鑒定隻能證明字是我寫的,不能證明錢包是我拿的也不能證明是我扔的,筆跡時間鑒定應該還是個司法難題。”

    李毅想起秦剛說的:可惜了一副好皮囊,還可以再加一句,可惜了一個好腦袋瓜子。

    “手機你沒找到,不知去向,你就這麽自信,覺得警察都不如你聰明?”秦剛突然發問了一句。

    “李警官第一次找我聊夢茵,我已經撒了謊,李警官第二次找我,我還是在撒謊,很顯然手機也不在你們手上,或許你們拿到了手機,但是手機上能提供的信息也一定有限,沒有任何明確的指向,否則我也不用今天才坐在這裏。當然,你們還是比我聰明,現在我已經出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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