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要有著比賽的樣子。比賽,要有著比賽的場地。比賽,要有著比賽的規矩。

    在以往的比賽當中,王兵和查克是這個樣子進行的:

    在起點前,兩個人一通站好。起跑的姿勢,是站立起跑。喊起跑口令,是王兵進行的。跑道,就是兩家房子門前的那條路。這條路,筆直筆直的。大多數的情況下,他們是截取60到100米進行賽跑的。

    王兵,今天穿著一件綠色的外套,他穿著一條牛仔褲,一雙爛了邊的球鞋。這個孩子,像其他的孩子一樣,穿鞋子,是很費的。一雙好鞋子,穿在她的身上,今天去學校,每天回來的時候,就變了模樣。潔淨的鞋麵上,不是用筆畫了一個王八,就是畫了一個小烏龜。王強曾經問過兒子:“問什麽,會在鞋麵上畫一個王八,不畫其它的畫呢?”

    兒子一臉正經的,沉思了一番後,說道:“這個簡單。”

    “隻會畫烏龜?”這次,父親的用詞不再說王八了,估計學校裏的老師,在用詞上,也是不說王八的,是說小烏龜的!

    “對!對!對!別的,在鞋子上,不好畫!爸爸,我鞋子上的畫,好看不好看?”兒子,手舞足蹈地說,顯得很是高興。

    “好看,好看!”

    三十歲的王強,一臉的高興。他,連著說了兩個好看。

    內心深處,卻對於孩子的這份童真,表示無語。

    七歲的王兵,卻不管你高興還是不高興。對於王兵來說,生活是一份樂趣。今天是在鞋子上畫一個烏龜,從學校裏帶回來。明天,放學的時候,他的手上就可能,多了另外的一幅畫。在手腕上畫一個手表,對於王兵來說,也是強項!王兵七歲,手臂卻長得長。母親羅文靜給他買的衣服,穿上去,總是顯得有些短。要是在手腕上畫一個表,那走在路上,會時不時地招惹著同齡小朋友們的注意:胳膊長,衣服短;手腕上的手表在走路的時候,很是明顯。

    臨近晚上,道路上沒有多少行人和車輛。

    十九世紀初的美國,並不是汽車遍地。住在聖路易斯的王強家,沒有汽車。住在聖路易斯城市當中查克家,也沒有汽車。王強家在聖路易斯居住,王強和媳婦羅文靜,都在華盛頓大學工作。平時的工具,不是走路,就是騎自行車。和王強家住著沒有多遠的鄰居,美國白人傑克斯和夫人愛麗芬,也是在聖路易斯大學工作。同樣,他們兩口上班和平時的交通工具,不是做公車,就是騎自行車。盡管是住在一片區域,在一個地方上班工作,兩家的風俗習慣和孩子的教育理念,卻是有這很大不同的。

    “不行,我們沒有裁判!”美國孩子,說道。

    查克因為和王強家的王兵是玩伴,所以他也會說中文。查克的中文,不是多麽的好,但是,在日常的用語上,還是不錯的。

    “裁判!是一個問題,讓你爸爸來做裁判吧,查克。在這方麵上,你八班傑克斯,可是一位有經驗的教練員!”小王兵,說道。

    “他,在家裏做飯。晚飯,馬上就要開始了!不如,讓你爸爸,過來吧!或者,是看你一下,你媽媽也可以!”查克,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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