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觀是人們對人才的基本看法,人才觀直接製約著人才的培養標準。

在家庭教育中,家長應該具有什麽樣的人才觀呢?

一、孩子首先應該是遵守法律的好公民

遵守法紀,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養,也是人才的基本標準。未成年人應該有基本的法律知識,知道什麽是違法行為、什麽是守法行為,知道什麽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界定的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做遵守法律的好學生。培養子女的法律意識和守法行為,是家庭人才培養的基礎性工作。

二、孩子應該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做人德為本,人才必須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養。家庭教育的重點是做人教育,家庭教育必須克服重智輕德的現象。孩子有了良好品德就有了立人之本。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中湧現出的英雄少年群體,他們具有堅強、善良、助人、奉獻的美德。家長應該認識到,市場經濟對子女的品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孩子要具備區別假醜惡與真善美的能力,麵對多種誘惑,孩子要能夠明辨是非曲直,光明磊落、幹幹淨淨做人。

三、孩子應該有良好的心理素質

人才的判別標準之一是是否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良好的心理素質包括認知能力,情緒情感的表達與自控能力,堅強的意誌,人格健全,善於與人相處,能適應周圍環境等。家庭教育中,家長應走出重身體素質忽視心理素質培育的誤區。當前,麵對孩子求學成本的加大和升學就業的壓力,一些家長產生了焦慮、浮躁的心態,這對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是極其不利的。

四、孩子要有創造精神和實踐動手能力

我們倡導素質教育,素質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孩子學做人和培養創造精神及實踐動手能力。沒有創造精神和實踐動手能力的孩子算不上人才。有些家長誤以為孩子讀書越多,學曆越高,就是人才。這種看法是十分片麵的。創造精神是一個民族發展進步的不竭動力,也是人才的重要標誌。沒有創造革新精神的人是平庸之才。家庭教育也要克服重書本知識學習輕實踐動手能力的現象。家長首先要更新觀念,自己要有符合社會潮流的創新精神,火把隻能用火種去點燃,在家庭教育中,應積極創設條件和情境給孩子創造實踐和動手能力的培育空間,克服“讀死書、死讀書”的陳舊教育方法,多支持和鼓勵孩子參加有益於創造力和實踐能力發展的活動,使孩子具有紮實的競爭力和發展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