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惜春雙眸靈氣十足,道,“你看我像吃不了苦的?”青雲觀他也能住的慣,更不用說上輩子吃的那些苦頭了。
唐惜時靜靜的打量唐惜春片刻,方開口,“惜春,你要想念出功名來,起碼得有‘頭懸梁,錐刺骨’的決心。”
唐惜時自己是個狠人,他五歲上山習武,其間並不落下文章功課,到如今,說句文武雙全並不為過。他實在是看不過唐惜春手不釋卷全無進步的消耗光陰,道,“你若願意,晚上同我一道念書如何?”
唐惜春一聽就應了,眉開眼笑,“這個法子好,有個伴,我可能就不容易困了。惜時,要是看我打肫,你就叫醒我,知道不?”
唐惜時點頭。
唐惜春笑問,“我叫你抓的野雞,抓來沒?”
“擱廚房了。”
唐惜春拉著唐惜時的手,“走,咱們去把野雞褪了毛。”
什麽叫咱們!
唐惜春動口,唐惜時動手。
唐惜春動動嘴皮子,唐惜時就要先燒一鍋熱水,然後端著瓦盆、拎著開水、提著野雞到觀前溪畔去褪雞毛。
唐惜時一麵褪雞毛,一麵道,“野雞肉不好吃,柴的很。”也不知叫他逮來做甚!
“肉不好吃,雞湯好喝。”唐惜春搬著竹凳出來坐在唐惜時三尺遠上風口的地方,他身上隻是普通的灰藍色道士服,腳下一雙普通的皂布鞋,鞋口透出一抹雪白襪角。唐惜春胸無點墨的人,容貌還是很有欺騙性的,他平平一坐,便如同臨風玉樹,笑道,“你這兩天沒找我做宵夜,雖說你良心發現很難得,不過,我也不忍心看惜時弟弟夜裏繼續吃白水煮蛋啊。”
原來是要燒雞湯給他喝,還算唐惜春有良心。不過,唐惜時不得不提醒他,“惜春,喝湯隻當個水飽,野雞肉又不好吃。”
唐惜春笑眯眯地,“一會兒咱們先把野雞慢慢的放在爐火上燉著,到半夜,雞湯肯定能燉好。不是叫你光喝湯,觀裏別的不多,菜有的是,等你餓的時候,洗些菜蔬放到雞湯裏一道煮,借著雞湯的鮮香味兒,菜也好吃,湯也好喝,這樣連湯帶菜吃上一鍋,難道還吃不飽?”唐惜春現在還不知道,不久之後,這種吃法將衍生成一道經久不衰的名吃——火鍋。
這會兒唐惜時已覺著奇怪,道,“這倒是個新吃法。”
唐惜春得意的翹翹鞋尖兒,揚起下巴,一副目下無塵的德行。
唐惜時又問,“惜春,你怎麽知道這種吃法的?家裏沒這麽吃過吧。”
他怎麽知道的?
那時候他在老家,家財盡失,人窮不隻是誌短的事。窮到一無所有,無米下鍋,唐惜春想的並不是誌氣,而是,他想吃肉。
饞到極點,逮個老鼠都想燉燉吃了。
何況是野雞?
野雞肉柴,唯湯最為鮮美。吃不起以往家中的那般考究,一鍋亂燉其實味道也很不錯。
收回思緒,唐惜春扭過頭,居高臨下的瞅蹲在地上褪雞毛的唐惜時一眼,道,“沒吃過我就不興知道啦?我知道的還多著呢。要不,怎麽能做唐惜時的大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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