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實經濟生活中,勞動力日益走向市場,按要素分配的範圍正在發展。因此,有的學者認為按勞分配就是按勞動力價值分配;有的學者則認為按勞分配不複存在,應由按要素分配取代。其實,按勞分配是公有製經濟內部的分配關係,它是與資本主義私有製下以剩餘價值無償占有為基礎的“按要素分配”根本對立的。隻要存在社會主義公有製經濟,就存在按勞分配,不過本質和現象、理論與現實往往有距離,加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和市場經濟的客觀條件,確實使按勞分配的實現出現很多新的問題,需要探討和分析。下麵試就一些問題談些看法。

    一、勞動力進入市場就改變了勞動者的地位,不再實行按勞分配了嗎?

    勞動力資源通過市場配置,代替了計劃經濟條件下計劃用工、計劃招工的資源配置方式,並沒有改變勞動者在公有製經濟內部的地位。在社會主義階段,全民所有製的國有經濟是全體人民共同所有的,勞動者在企業中處於主人的地位。但是實際生活告訴我們,並不是所有的勞動者都能成為國有企業的勞動者,國有企業也不僅僅是這個企業的工人直接所有的,而是歸國家所有的。所以,在社會主義階段並不能簡單地實現“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直接結合”,並不能人人做到“各盡所能”。不過,一旦成為公有經濟的勞動者,則會實行“按勞分配”,他們也應作為企業的主人參加企業的監督、管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下,通過市場機製實行勞動力資源的配置,這是“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結合”的具體形式,是實行按勞分配的前提,並未改變企業內部實行按勞分配的性質。

    有人提出,勞動者既是企業的主人,把自己的勞動力賣給自己的企業,豈不是把自己的商品賣給自己嗎?其實公有製和商品經濟能相容的難題的解決,已提供了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同是國家所有的企業互相買賣的商品,現在大家已經不認為僅僅有商品的“外殼”了。除了小農經濟,自己生產自己使用之外,商品經濟中,也不是自己不能買賣自己的商品。可見,勞動力市場的出現並不能改變全民所有製經濟中工人的地位,也不能改變社會主義所有製的分配關係。

    二、工資是事先定的,所以隻能是按勞動力價值分配,怎能說是按勞分配?

    有人提出,在招聘工人時,企業就要與應聘工人協商,確定基本工資額,而這時工人尚未進行勞動,又怎麽能按他的勞動量確定工資呢?還有人提出按大學畢業的學曆確定工資,顯然是按勞動力價值確定工資。企業確定工人的工資,除了計件工資是在勞動完成後計算的,大多確實是在事先確定的。不過,預訂的工資是根據工人勞動支出的預測來確定的,而不是無根據的。而且工資額還要在實際中矯正,就是根據勞動的好壞實行獎懲。個別的差錯是會經常出現的。但是規律總是在大量的重複中體現的。拿商品買賣來說,商品價格是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確定的,難道在商品生產出來之前預購商品就不能定價了?先定價格,後生產商品就是價值規律不起作用了嗎?其實,買賣雙方根據他們的經驗對商品價值可以作出科學的預測,當然不準確,上當吃虧的事是難免的,這不正是價值規律作用的體現嗎?勞動力價值也是在勞動力商品生產出來之前定的,也是根據過去的經驗來預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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