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的分配原則,也是一條客觀規律。正確理解按勞分配的“勞”,才能認識這個規律,很好地貫徹這個原則。對這個問題有很多同誌發表了各種看法,下麵談談自己的一些看法。

    物化勞動不是按勞分配的因素

    按勞分配就是按個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動量這個尺度來分配個人消費品,當然個人消費的部分是社會總產品中作了各項扣除所剩下的部分。要進行勞動,就需要生產資料等物質條件。在社會主義公有製下,由於生產資料是勞動者共同所有的,因而勞動者在生產資料的占有上是平等的,生產資料雖為勞動提供了前提,但誰也不能憑對生產資料的占有來參加勞動成果的分配。問題是今天的社會主義的條件並不是原來想象的那麽純粹和簡單,還存在著生產資料所有製的不同形式,出現了聯產計酬、股金分紅,還有銀行存款利息。因此,有的同誌認為按勞分配的“勞”不僅是指活勞動,而且包括物化勞動,不僅直接投入生產過程的活勞動要計算報酬,經過儲存後再投入生產過程的物化勞動也應計算報酬。

    其實,由於個人投入物化勞動而得到的收益(例如聯產計酬中因個人投資而增收的部分、股金分紅),不是按勞分配。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分配的基本原則,但並不是惟一的原則。因投入物化勞動所得到的收益為什麽是必要的,應該另找根據,用按勞分配是無法解釋的。

    物化勞動的確是勞動者過去的勞動,但是這部分勞動所以掌握在這個勞動者手裏,就是因為他過去為社會提供的活勞動已經得到了報酬,如果再憑這部分勞動分得報酬,那就是得第二次報酬了。至於投入社會生產的物化勞動應該得到補償,這當然是必要的,但是物化勞動的補償與新生產的價值實行按勞分配顯然是不同的。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論述按勞分配時,就把社會總產品中補償物化勞動消耗的部分作為必要的扣除與按勞分配的部分明確地區別開來。

    按什麽形態的勞動進行分配

    作為按勞分配依據的勞動是指勞動能力,還是指勞動支出,還是指勞動成果呢?或者說應該是潛在的勞動,還是流動的勞動,還是凝固的勞動呢?這個問題與實際生活中的工資製度有密切關係。工資有的是按技術等級、行政職務、業務職稱、學曆、工齡來定的,而這些與實際支出的勞動又往往有差別。這就使人覺得這是按勞動能力而不是按實際勞動支出分配,不符合按勞分配的原意。勞動支出與實際的勞動成果有時也有區別,使用價值的成果與實現的價值也會不同。因此,又產生了按勞分配究竟應該是按勞動支出還是按勞動的成果來分配的問題。

    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論述按勞分配時說:“他從社會方麵領得一張證書,證明他提供了多少勞動(扣除他為社會基金而進行的勞動),而他憑這張證書從社會儲存中領得和他所提供的勞動量相當的一份消費資料。”這裏明確指出,分配標準是為社會提供的勞動量。可見,按勞分配的原意應該是按個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動量進行分配,就是說既不是按勞動能力,也不是按勞動產品或勞動成果來分配。不過現實的生活是複雜的,需要掌握馬克思運用的科學的抽象法,才能透過現象弄清事物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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