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周遊列國的最後四年,即從公元前488年(魯哀公七年)-公元前484年(魯哀公十一年),是在衛國度過的。

    孔子的再次赴衛,當然是受到了衛國國君的邀請。此時,衛靈公已經去世,君位由他的孫子輒繼承。況且孔子的不少弟子還在衛國做官,加之衛國賢大夫蘧伯玉的家可以為孔子師徒提供住處,所以流亡不已的孔子,還是選擇衛國作為他流亡生涯的最後一站。

    對於孔子的再次仕衛(其實隻是公養之仕,沒有什麽實職的),有多種不同的說法。如《莊子人間世》,就認為其時衛出公(即衛孝公)年輕,獨斷專行,任意殺人和揮霍,老百姓幾乎就要活不下去了,孔子是聽從了顏回的意見,並按照“治國去之,亂國就之”的觀點,前去幫助衛國治亂。

    其實這種說法是站不住腳的。衛國並不是像莊子所說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衛出公並沒有任用孔子擔任要職的想法,況且孔子也沒有能力可以讓衛出公重用他們來“治亂”。

    我則認為孔子的再次仕衛,純屬衛出公的主動邀請,而且這也是衛出公統治衛國的需要。這一需要,又與衛國當時所處的形勢有著直接的關係。衛出公輒本來沒有繼承衛靈公君位的機會。他的父親,也是靈公君位繼承者的蒯藬,因為不滿母親南子的所謂“淫行”而欲謀殺沒有成功,叛逃至衛國的敵對國家晉國,投靠了晉國權臣趙簡子,這才出現了別人繼承君位的機會。當蒯藬逃亡在外、衛靈公又已去世的時候,靈公夫人南子本想讓幼子郢來繼承靈公君位。隻是賢郢拒絕了母親的這一決定,說蒯藬雖然叛逃在晉,他的兒子輒還可以繼承君位。衛出公輒就是在這樣的一種情況下繼承君位的。況且,就是在他坐上了衛國國君的位置之後,他的父親蒯藬仍然在衛晉邊境處虎視眈眈地要與他爭奪國君的位置。對於衛國國君位置的繼承權,衛國內外爭執相當激烈,有的支持衛出公輒,認為他是受祖母之命而繼承,又是在父親欲殺母不孝,且又叛逃敵國的時候承繼君位,名正言順。有的則認為衛出公將父親拒之國門之外,是搶奪了父親的國君君位等。

    在這樣複雜的國內、國際形勢下,衛出公請在列國享有很大聲譽的孔子出仕衛國,無疑是對自己政權的一種有力的聲援,無形中也是對於自己執政合法性的一種有力的肯定。

    而孔子行前與子路的對話,也證明了這次仕衛的背景與目的。

    子路說,老師啊,衛出公好像正等待著您去幫助他治理國家,您要是去了,首先要幹什麽呢?孔子回答得很幹脆也很果斷:“必也正名乎!”(《論語子路》)

    對於“名”,漢代以來就是紛爭不斷,而且也莫衷一是。有的說“名”是指思想與文化,因為先秦時期專門有一門學問即名學,研究思想與邏輯的。有的則認為“名”是有關於禮製、名分上的用詞當否的問題。其實根據孔子說這句話時的語言環境,這個“正名”,顯然就是當年回答齊景公時的那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要按照禮製的規定,各就各位,名副其實。既然要“正”,說明當時列國的實際情況是基本上都亂了套,而孔子一生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正名”,他在魯國的“墮三都”,不就是一次“正名”的重大行動嗎?在《韓詩外傳》卷五中記載著這樣一件事,說有一天孔子在季孫氏家裏坐著,季孫氏的一個叫通的家臣問季孫氏:“魯國國君派人來借馬,是借給他還是不借給他?”沒等季孫氏說話,孔子就插話說:“我聽說君取於臣,應當說取,不應當說借。”孔子接著又解釋說:“改正了借馬的說法,也就是端正了君臣之間的關係。”

    針對衛國的具體情況,孔子是準備怎樣去“正名”呢?史籍沒有記載,加上衛出公也隻是要一個“孔子仕衛”的名譽,並不準備讓孔子真的去正名。而且真的讓孔子在衛國正名,他衛出公受不受批評還很難說。但是我們設身處地地想想,孔子既然接受衛出公的邀請,前提就是承認了衛出公地位的合法。他要真的去“正”,也不會越出這個界線,頂多是要從更高處更深處論證衛出公承繼君位的正當性。因為從孔子與衛靈公及其夫人南子融洽的關係,從孔子十四年流亡之旅就在衛國住了將近十年,其學生多人在衛國從政等這些事實,都能夠看出孔子對於衛國的接受與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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