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年代,聯合國三次修憲,擴大了安理會和經社理事會的規模。從1987年到1990年,德奎利亞爾進行了為期3年的行政和財政改革,縮減會議,精簡機構,裁員12%,改革預算的編製程序等,但收效甚微。加利時期,對秘書處、經社會、大會等主要機關都進行了大刀闊斧的調整,結果都是加劇了混亂,混淆了職責。在行政和財政改革方麵從1992年到1996年,裁員25%;1996年財政實現了零增長;還在改善信息服務及管理方麵進行了很多改革。

    但是,以上這些改革遠不能滿足公眾的改革要求。很多意見認為,聯合國不但要在程序、管理等方麵進行調整,還要在職能、機構方麵實行徹底的改革,擴大聯合國的代表性和權威性。

    關於聯大改革,不少人主張把它改造成類似“世界議會”的機構,使其內部結構和程序更合理,效力和效率更高。

    關於安理會改革,多數國家主張擴大安理會組成,適當限製否決權,增加其透明度和決策程序的民主化。在安理會的領導下,完善集體安全體係,從預防性外交、建立和平、維持和平到衝突後締造和平,都要負起更大的責任。

    關於經社理事會的改革,有一種意見主張建立經濟社會理事會,全盤管理世界經濟問題,並協調聯合國係統內的社會發展業務活動。

    關於國際法院,有人主張建立人民法院,各國人民可以直接到該法院提起訴訟。

    關於秘書長,不少國家主張進一步發揮秘書長的政治主動性,加強對維和部隊的領導與指揮。

    關於行政和財政改革,精減機構,消腫祛淤,加強財政管理,嚴格執法。

    以上所列舉的一些改革建議,有的步幅大,激進大膽,有的步幅小,慎重漸進。無論如何,它們都各具有可取之處。但考慮到聯合國是一個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它的任何重大變革都關係到所有國家的利益,牽一發而動全身。

    因此,改革必須在整個機製的正常運行中進行,不能產生大的震蕩與混亂,慎重漸進的改革措施更為可取。

    舊體製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改革的時機已經成熟。大多數國家希望改革能照顧到廣大會員國的共同要求,體現民主、公正、有效的原則。但是由於當前國際政治的真正決定力量繼續掌握在相對少數幾個大國手中,並受到各種利益的交叉及各種限製因素的牽製,聯合國每前進一步都會遇到種種困難。再考慮到財政上的壓力,改革在近期內取得突破性重大進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今天,隨著全球相互依存的進一步深化,全球性問題上升,人們越來越關心全球利益。各會員國已把聯合國變成就世界各種問題進行全麵對話的中心場所,並在很大程度上把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解決全球和地區問題的責任交給了聯合國。

    世界需要聯合國,但必須是一個為185個主人服務的,公正無私的,高效率的全球性組織。聯合國也需要世界,但必須是一個沒有霸權主義,沒有強權政治的世界,因為隻有在這樣的世界裏,聯合國才能真正實現聯合國憲章的宗旨。

    可以相信,當曆史進入21世紀的時候,聯合國將成為更充滿生機的,為世界和平、發展與人類福祉而工作的不可缺少的全球機構。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