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是37票讚成摘置,11票反對,4票棄權;

    1960年是42:34,22票棄權。

    而在此之後,原來一向跟著美國投票的三個主要國家:加拿大、英國和巴西通知美國,他們下一年將改變立場,讚成討論這一問題。所以到1961年美國這一拖延戰術顯然難以為繼。中國席位問題不是接納新會員問題,而是誰代表中國的問題,因此隻需聯大以簡單多數通過,而毋需經過安理會,也無法運用否決權否決之。

    肯尼迪認為如果在他執政的第一年聯大通過中國進入聯合國的決議,“他們就會把我們弄得精疲力竭”。因此他首先要史蒂文森(美國駐聯大代表)以任何有效辦法拖過這一年,以後再考慮推行\"兩個中國”的方案向題。鑒於美國已無法阻撓把中國席位問題列入議事日程,肯尼迪的謀士們想出一條計策,即在中國席位列入議事日程後,由美國提出這是一個“重要問題”,需2/3多數通過,這樣又可以拖幾年,加之後來中國的國內因素,聯合國的大門對中國又關閉了10年。

    春去秋來,時針指向了公元1971年。

    70年代美國國力的下降,西歐離心傾向的加劇、第三世界國家的崛起,形成了對中國恢複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有利的外界條件,新中國對外政策的調整與不斷取得的勝利,構成了對中國恢複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有利的內在因素。從聯合國自身來看,作為一個全球性的國際組織,將中國這樣一個大國長期排斥在外,也有悖於常理。因此在內外因都具備的條件下,中國恢複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已成水到渠成之勢。

    1971年第26屆聯大召開。

    7月15日,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古巴、剛果等18個國家就要求將“恢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席位”的提案列入大會議程。這一合理要求被大會采納。8月中旬,美國常駐聯合國首席代表喬治·布什向聯合國秘書長遞交了一封書信及備忘錄,要求把\"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的議題列入第26屆聯大議程。美國此舉的目的是想要通過“雙重代表權”達到製造兩個中國的目的。

    10月23日至26日,73個國家在聯合國大會上就恢複中國席位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25日,大會開始就中國代表權問題進行表決。最後,大會以76票讚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的壓倒多數通過了\"核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一切合法權利和立即把國民黨集團的代表從聯合國及一切機構中驅逐出去”的2758號決議。

    美國任意操縱聯合國的局麵一去不複返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