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是戰國時期衛國人,姓公孫,名鞅,後在秦國受封領地“商”,就稱他為商鞅,也叫衛鞅。他是中國古代著名的社會改革家。

商鞅年輕時就對法律很感興趣,是一個很有才華的人。開始是在魏國宰相公叔痤手下當一名小官。公叔痤發現他很有才能,曾向魏惠王建議讓他治理整個國家,魏惠王沒有采納,所以,在魏國的時期商鞅一直沒能得到重用。

後來商鞅聽說秦國要振興國力,招募賢人,他意識到機會來了,於是,毅然離開魏國到了秦國。商鞅到秦國後,經人介紹,拜見了秦孝公,向秦孝公宣講了“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道理,以及富國強兵的辦法,很受秦孝公的賞識。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出台了鼓勵耕戰的新法令。

商鞅所製定的法令條文,對懲罰和獎勵都規定得很明確,但也很嚴格。他認為要人們遵守法令,就必須先相信法令。他說::“一個國家要富強,必須注意農業,獎勵將士;要打算把國家治好, 必須有賞有罰。有賞有罰,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進行了。”他怕老百姓不相信新法能真正實行,所以,在新法令製定好之後,沒立即向老百姓公布,而首先取信於老百姓,要老百姓相信他商鞅說的話是算數的,所製定的新法令是要按章辦事的。

為了取信於民,商鞅令手下人在鹹陽都城南門市場上立了一個三丈長的木杆,公布告示,招募百姓把木杆搬走。如果誰能把木杆搬到北門,就獎勵他十兩銀子。開始老百姓對這件事都感到很奇怪,誰也不敢搬。接著,商鞅便派人又張出告示說:“能搬到北門的,獎勵他五十兩銀子。”這時,有一個人抱著試試看的態度,把木杆從南門扛到北門。商鞅命人真的賞給那人五十兩銀子。這件事在老百姓中間傳開了,商鞅的信用也得到了證實。商鞅取得了老百姓的初步信任。事過不久,商鞅突然在全國公布了新法令。

新法實施以後,多數人能按法令規定辦事,但也有少數人不守法令。商鞅對這些人不遷就,一律按法令辦事。開始太子帶頭違法,商鞅在不便直接處罰太子的情況下,仍然嚴厲地懲罰了太子的兩位老師。這下,誰也不敢違法了,真正做到了令行禁止,於是秦國社會秩序大治,為秦國後來的強大奠定了基礎。

簡評

一個國家的威信光靠法律來維持是萬萬不夠的,法治要靠德治來輔佐。商鞅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他也認為取信於民是法製得以實施的前提。“立木為信”就是一個樹立威信的過程,隻有以誠信為基礎才能蓋起萬丈高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