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清·李汝珍《鏡花緣》第十二回:“或誣好吃懶做,或誣胡作非為。”

“本意”不顧法紀和輿論,任意行動。

“錯例”

1.個別行政執法部門到底是在行政執法,還是在胡做非為(胡作非為)?

2.不做(作)為和胡做非為(胡作非為)都是不可饒恕的。

3.蒼天啊!你什麽時候能駕著層層祥雲,遠眺他們的胡做非為(胡作非為),用你的寬容化解矛盾,求同存異,創造和諧統一的環境。

“分析”音同而誤。“作(zuò)”,從事某種活動,如作客、作樂、作報告等。“做(zuò)”,從事某種工作,如做工、做事、做買賣等。凡成語,大多寫為“作”,如作惡多端、作威作福、作壁上觀、作奸犯科、精耕細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