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自己的書寫序是什麽滋味?無疑是抬舉自己,就有些懵。

我膺服的序言文字是那種西藥說明:每日三次,每次二片。

並不談其他,簡潔,自愛而有力。同時給藥力留出了極多的餘地。

說明曆來不治病,序也如此。

去年,從印刷廠撿得一疊邊角料,2寸寬5寸長,放在桌上白玉磚似的好看,但不知做什麽好。卷煙嫌厚,擤鼻涕嫌短。

我揣摩多日,想出兩大用途:一是給情人寫幽會通知,一是記錄日常隨想。

前者我斷無膽略實踐,後者正好滿足讀書人見什麽紙片便塗抹幾筆的惡習。

於是我開始使用這些80K雙膠紙,並自名“字條”。

因為當初尚無麵世願望,這些字條寫得較開闊也較輕鬆,大凡所思所憶,便率爾錄下。世間百態,男女關係,新潮舊俗,權謀數術,哲學宗教。漫無範圍亦漫無章法。我在寫出童年時曾把頭垂到褲襠下麵倒看這個世界的驚奇之後,又記下對維特根斯坦之哲學的一些咀嚼。彼此並無什麽聯係。對讀者來說,我想起了一句話——風吹哪頁讀哪頁。

在字條上寫作的另一個好處是,行文短促。一來是尊重讀者諸君的智力(金錢和時間),二來符合著者懶惰的習性。我固執地以為:短的就是好的(這很像兔子的想法)。不僅好的笑話短,在男女經曆戀愛大場麵時,也隻說“我愛你”,短得竟一字不可更動。比《聖經》之“上帝說有光,於是有了光”還幹脆。作文章,挑緊要處三兩句寫出即可,何勞洋洋灑灑?長文無非在反複證明題旨是對的。有讀者在,何必孜孜證明自己的“對”呢?

盡管我使用“真誠”這個詞較困難。因為從心理學、語言學或哲學的角度觀察,很難說清什麽是真誠。同時真誠並不一定都是善的。但我依然恪守真誠。在這裏的表現是:我隻說想說的話,並且常常脫口而出。

脫口而出是不動腦子的症狀,但也較少謊言。在過去和現在,說的過失往往大於做。像美國作家貝洛的一部書名說的那樣:《他口不擇言自找麻煩》。因此,君子就要訥於言,口吃有時也是一種政治智慧。對我來講,我沒有膽量去說人們不敢說的,也沒有能力說人們所未說的,隻說些與大家並不差上下的人生感念,與同道通些聲氣。和恐龍相比,人與人的共同點還是比較多,無論脫口或是緘口。

我曆來讀不懂格言一類的文字,也絕不想讓讀者誤認為我的敘述中有什麽格言。製造格言,便不平等,像踞於高處的訓戒,還易釀出許多麻煩。人類從有文字的記載看,亦不過幾千年。倘需要格言,十句八句已經足夠。譬如誠實、勤勞、善良、禮貌、愛、寬恕、勇敢等等。在我的故鄉內蒙古草原,人活著有兩句格言便夠:誠實與善良。格言總是莊重和無懈可擊的,而我的這些文字,有機智也有笨拙,有一得之見也有自相矛盾。令人慶幸的是它們都不是格言。

最後要感謝朋友趙健雄,承他鼓勵,我把字條寫下去並積累成書。

好的自序自然要自圓其說,我這廂顯然未圓得怎樣。且打住,走得太遠就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原野

1990年9月於沈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