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通常從以下幾個麵來說明農業在社會分工體係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農業為全社會提供糧食和其他基本生活資料。農業是人類社會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是人類逐步走向文明的母體產業和第一產業,在人類生存發展中具有先決的意義。農業作為提供食物、衣料的生產部門,無論對經濟發達國家還是不發達國家都具有決定性的影響。農業產業是人類生存和社會存在的基本保障,是其他一切職業活動得以存在的前提。

    第二,農業勞動作為社會再生產的起點,是社會分工和進一步發展的前提。隨著農業生產力的提高,農業剩餘勞動力和剩餘產品,不僅為社會經濟其他部門的發展提供資本積累和勞動力,而且也支撐著工業和其他部門的發展與進步。農業是工業尤其是輕工業原料的重要來源。據統計,在發展中國家製造業中有51%的附加值和64%的就業機會依賴於農業原料③。我國以農業產品為原料的輕工業產值占整個輕工業產值的比例,1991—1995年基本上穩定在67%以上,在鄉鎮企業,農副產品加工業仍然有相當大的潛力。

    第三,農業是出口物資的主要來源,也是外匯收入的重要來源。隨著世界經濟的一體化,我國將有更多的產品參與國際競爭,其中農副產品將占有不可忽視的份額。

    第四,農業為國家工業化和農村工業化提供資金和積累。在解放初期,國家財政收人的一半以上來自農業,農業收成狀況會直接影響國家財力,乃至影響到投資建設事業。

    第五,農業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了其他部門不可替代的良好的生態環境。良好的生態環境具有綠色植被最大,生物產量最高,光合產物利用最合理,經濟效益好,生態平衡最佳等優勢。農業作為地球上最大的人工生態係統,不僅為農業自身創造了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而且為所有非農業部門提供了發展和進步的生態環境條件。這也是其他部門所難以替代的。

    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業在國民經濟中所占的份額將逐步下降,這是社會進步的必然趨勢。但這並不意味著農業的基礎地位和作用會弱化。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份額已經很小,但沒有任何一國政府對農業不予以重視的。特別是在我國,由於土地資源的不足,使農業產業的基本功能具有製約整個經濟發展的作用。因此,在農業份額下降的同時,保持農業基礎地位的關鍵在於使農業的發展同其他部門的發展協調一致。幾十年的實踐證明,國家能夠發展多少非農產業和非生產事業,取決於農業生產力的發展程度,這無疑證明了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這一客觀規律的支配作用。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