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是人文社會科學

    在當代社會,人們所說的人文社會科學,就是以人的社會存在為研究對象,以揭示人的本質和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為目的的科學。具體地說,它劃分為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人文科學通常被說成是“人文學”,它是指關於人的本身的學說或理論體係,是對人的存在、本質、價值和發展等問題以及人的自然屬性、社會屬性、精神屬性等進行探究的學問。社會科學是以人類的經濟活動、政治活動、精神文化活動等社會現象為研究對象,旨在揭示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科學。從共性來看,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都是以人為中心的科學,都是人類的自我認識。這個簡要的定義可以概括近些年來人們對人文社會科學的大致認識。

    科學與人文本來就是結合在一起的、無法嚴格分割的知識整體。科學涵蓋了自然、社會、思維等客觀規律的分科知識體係,等於人類係統知識的全部;人文在曆史上是個變異的概念,今日的人文指人類的各種文化現象,廣義地說也涉及科學這個概念所涵蓋的全部領域。當今人們常說的“人文科學”則是指社會科學。這兩個範疇互相交叉、互相疊加,共同構成了21世紀人才全麵素質當中的一個方麵。

    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二者之間既有聯係又有區別,二者的界限常常是無法劃分的。隨著時代的進步和學科的發展,在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的結合部位出現了許多邊緣學科。比如,屬於人文科學的曆史學,就與其他科學結合產生出許多新的邊緣科學。曆史學與法學結合,出現了法律史學,法製史學;曆史學與經濟學結合,出現了經濟史學;曆史學與社會學結合,出現了社會史學,等等。文化學與其他科學結合,也產生了眾多的邊緣科學,如文化語言學、文化人類學、文化經濟學、政治文化學、法律文化學、教育文化學、新聞文化學等。

    廣義的“人文”即社會科學。廣義的“人文”是與“天文”即自然現象相對應的人與社會事務方麵的學問。所謂“人文精神”,其含義及其理解就比較複雜,它渉及人們思維和言行中的信仰、理想、價值取向、人格模式、審美情趣等。從目前國內各大學開設的人文類課程來看,其內容已涉及文、史、哲、經、藝術、管理等方麵。

    狹義的“人文”通常隻包括傳統的語言、曆史、哲學等方麵。可見,人文與社科既互相區別,又互相交叉,兩者都不能完全包容對方。許多高校的“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這個提法,顯然采取的是狹義的“人文”概念。高懸於清華大學大禮堂的“人文日新”的匾額,其含義則是廣義的“人文”概念,是指人們廣泛應用的“文科”這個概念。

    從總體來看,人文社會科學是與自然科學相對應的一大科學部類。人文社會科學是一個龐大的學科群。其一級學科包括哲學、曆史學、文藝學、政治學、經濟學、人類學、社會學、法學、管理學、教育學、軍事學、新聞傳播學、宗教學、語言學、情報與文獻學、體育科學、心理學等。以上每一個主幹學科,還可以劃分出作為專業的二級學科。二級學科又可以再劃分為研究方向性質的三級學科。

    (2)人文社會科學的特殊性

    人文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同屬於科學範疇。但是,人文社會科學又具有與自然科學不同的許多特殊性。隻有認識這些特殊性,才能懂得人文社會科學的真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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