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德衝突的表現

    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改革在城鄉普遍展開,社會現實發生了劇烈的變化,人們的思想意識也隨著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道德領域,出現了許多衝突和“失範”現象,引起了全社會人們的普遍關注。中共中央先後於1986年和1996年發布了兩個關於精神文明建設的決議,就是著重解決人們麵臨的許多道德衝突,引導社會主義道德方向。社會麵臨的道德衝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關於要不要道德的衝突。

    麵對大量的道德“失範”現象和道德秩序的混亂現象,存在著兩種主張。一種主張是,經過調查研究,找準原因,分清是非,在新的基礎上建立和培育新的道德秩序和道德意識,建立更加適合社會發展進步的新道德體係;另一種主張是,道德秩序的混亂和道德“失範”現象的出現是必然的,是社會不再需要道德的體現。有的人竟然在互聯網上擺下“擂台”,論點就是:根本就不需要道德。與此相關,還有的人提出在現實社會分不清君子和小人的界限的問題。有人提出,現在連什麽是善、什麽是“惡”都說不清楚了,怎麽行善?比如,一個殺人犯或盜竊犯在刑滿釋放後用不正當的手段發財了,然後就向幼兒園捐一點錢,立即就成為社會慈善家。這樣的慈善家是真是假?還有人認為,在社會不正之風存在的現實條件下,為了提職稱、找工作、落戶口、分房子等生活大事的順利解決,有人給領導人送禮、說瞎話、肉麻地吹捧領導,這樣做雖然丟了麵子,是小人的做法,但這是取得生活條件的必要“代價”;他們認為真正的小人是以權謀私、高高在上的受賄者。這樣類似的邏輯還有,有人同情現在社會上那些“三陪”女或賣淫女,認為她們是生活所迫,而真正醜惡的是那些利用權力和金錢嫖娼的人。

    由於這樣的衝突現象出現,又由於否定道德的社會價值的思潮出現,為了金錢和物質利益而不考慮道德的現象就多了起來。似乎在物質利益的杠杆指導下,為了個人的物質利益,什麽事情都可以幹,什麽手段都可以使用。至於道德要求,已經成為過時的東西了。這確實是一個關係重大的衝突。

    第二,關於道德理想與道德現實的衝突。

    新中國建立以來,我國按照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社會發展的道德體係,廣大群眾也確立了社會主義道德理想,普及的效果很好。毛澤東同誌在《紀念白求恩》一文中號召的做“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這種思想已經深入人心。但是,由於“自我”的膨脹,有人開始反對集體主義原則,反對廣大人們群眾已經建立的道德理想,認為這是無視“自我”,應該把這樣的觀點從中學語文教材中剔除。還有人竟然汙蔑雷鋒精神,認為雷鋒是“蔑視自我”的典型,認為雷鋒精神已經過時了。理想是引領社會發展方向的,理想從來就是高於現實的,理想如果等於現實,那就不是理想。同樣,道德理想也是高於現實、引領方向的。不應該因為現實之中能夠踐行這種理想狀態的人的多少,來判斷是否應該堅持這種道德理想。我國以公有製為主體的經濟基礎,決定了共產主義道德的引領作用是需要的,是正確的。那種反對共產主義道德理想、反對集體主義道德原則的風氣,是不符合社會主義社會發展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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