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推門進屋,現場已經打掃過了,一點血跡都看不到。我一眼注意到門邊就是衛生間,我拉開門看了看,裏麵空間不大,但藏一個人綽綽有餘。

    我沉吟道:“真是技高人膽大!”

    黃小桃問道:“發現什麽了?”

    我搖搖頭:“現在隻是猜想,還不能一口咬定就是模仿者幹的,畢竟這案子裏麵的夫妻關係很差,也許是真正的殺妻案。”

    黃小桃道:“可以假設嘛。”

    我笑道:“好吧,我們來假設一下,這也是模仿者的手筆!”

    如果這案子也是他做的,那這一次可以說相當高明,這一次模仿者沒有模仿丈夫,而是在模仿妻子,案件本身很簡單,模仿者走進屋裏,把妻子殺了。

    然後他打電話給丈夫,也許用了變聲器,叫他過來簽離婚協議。等丈夫趕來之後,凶手在臥室裏同時扮演兩個人行苟且之事,他已經摸準了賈某的性格,知道他會采取過激舉動。

    當賈某歇斯底裏地踹門的時候,模仿者躲到門邊的衛生間裏,等賈某進門,被眼前一幕震驚的時候,他悄悄伸出腿絆了一下他,讓丈夫的手沾上血跡。

    在網上找丈夫的殺手也是模仿者事先扮演的,不為別的,就是為了讓丈夫心中有鬼,不敢報警!如此一來,賈某身上的嫌疑才會被無限放大。

    丈夫跑了之後,模仿者繼續用變聲器給妻子父母打電話,稱丈夫要殺自己,然後從容離開。

    這一次與其說是嫁禍,倒不如說是做局,使賈某對警方說的真相看起來全部像謊話一樣。

    這些當然全部是推理,我無法驗證它,其實除了丁某那案子找到了關鍵證據以外,李某的案件也沒法證明,不抓到模仿者,李某和賈某都得坐牢。

    屋子裏家具都貼著封條,我用不著一一打開,把耳朵貼在上麵,用手敲打周圍,就大概知道裏麵裝了什麽。

    梳妝台的抽屜裏麵似乎有東西,我故伎重演,把封條小心翼翼地揭下來。抽屜裏是一些化妝品、保健品還有一部手機,手機開不了機,我問黃小桃:“帶充電器了嗎?”

    黃小桃道:“我把電池取下來吧!”

    黃小桃卸下自己的電池簡單用導線連在了那部手機上,由於長時間沒開機,一下子跳出一堆信息。我看了一下,沒什麽重要線索,然後打開死者的微信號。

    大概瀏覽了一下,一條信息引起了我的注意,死者對一個朋友說:“謝天謝地,我終於考到駕照了。我一個同學她老公是駕校老師,多虧他關照,我科目二才及格!”

    我和黃小桃交換了一下視線,我翻了一下死者的通訊錄,上麵果然有‘駕校李老師’這個聯係人,我問道:“你有李某的號碼嗎?”

    黃小桃說道:“有……不過我手機沒電池!”

    我掏出我的手機撥到局裏問了一下,果然‘駕校李老師’就是在押的李某。也就是說,兩名死者是同學……不,三名死者年齡相仿,恐怕她們都是同學。

    我終於抓住了三起案件的聯係!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