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更適合創業,還是更適合做職業經理人?這可能又是擺在很多姐妹們麵前的一個問題。既然創業的目的是要 “做成一件事”,那麽作為一家企業的職業經理人,擁有足夠的權力,能調動足夠的資源,也足以做成一件事,不是嗎?

    從過程上講是這樣的,但結果卻不同。但是職業經理人做成一件大事的結果可能是加薪,而加薪的幅度肯定不如公司大股東從這件事上獲得的收益多。如果你作為一個創業者做成了一件大事,即使你的股份經過了幾輪稀釋,已經不太多,也足夠支撐你的財務自由了。這就是職業經理人和創業者在結果上最大的區別。

    很多女性更在乎的是過程,結果方麵更看重 “做成一件事”的成就感和榮譽感,對於金錢的欲望沒有男性那麽強烈,所以她們更容易在職業經理人和創業者之間猶豫不定。到底自己更適合哪個角色呢?

    職業經理人和創業者最大的區別是什麽?我不止一次地問過自己這樣的問題。因為這兩個角色我都擔任過,而且都擔任過很多年。經過了這麽多年的職場沉浮,我越來越發現,自己更適合做職業經理人而不是創業者。因為我過於理性。

    曾經有出版社的編輯找我約稿,讓我寫一些勵誌類的書。我覺得我是能駕馭的,也把那些最火的雞湯書都找來看了一遍。真正動筆的時候,也覺得很順利,沒有卡文的情況,隻是內心深處總有一個聲音不停地在問 “這有什麽用”。於是我就開始懷疑自己的行為,真的有人愛看這種文筆優美但陳詞濫調的雞湯嗎?讀者看了以後能得到什麽?我是不是在做一件無意義的事?這種自我質疑會讓我寫不下去。我隻好對編輯說,我寫不了這種書,我還是更適合寫那種實用性的書,尤其是其中有很多可操作內容的,讓讀者看了就能學,學了就能會,會了就能應用在生活或工作中,很快看到效果的書。

    這其實就是一種職業經理人思維。職業經理人是公司聘請來的管理者,是受薪階層,不通過公司的增值而獲利。有一種很形象的比喻,說職業經理人是公司的保姆,而公司創始人是公司的親媽。一個優秀的保姆也愛孩子,但是她對孩子的愛是理性的愛,不摻雜太多感情,怎樣做對孩子好就怎樣做,即使這樣會讓孩子暫時不舒服也會去做。而親媽則容易陷入心軟、溺愛、感情用事的泥潭當中,這就是為什麽很多公司發展到一定階段,董事會樂於雇傭職業經理人取代創始人作為最高管理者的原因。

    職業經理人就像是操作精密儀器的工人,或者指揮千軍萬馬的將軍,在他的工作中很少有感情的羈絆。這個人不適合,就剔除出去;這件事不對,就立即止損;為了獲得成功,不介意付出很大代價。職業經理人隻對公司或董事會負責,他的使命就是讓公司價值更高,讓股東更賺錢。其他的一切都要為這個使命讓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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