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弗曲線”理論是由“供給學派”代表人物、美國南加利福尼亞商學研究生院教授阿瑟·拉弗提出的,是指一種描繪稅收與稅率關係的曲線。一般情況下,稅率越高,政府的稅收就越多,但當稅率的提高超過一定的限度時,企業的經營成本就會提高,投資就會減少,收入減少,即稅基減小,反而會導致政府的稅收減少。

    而稅收,實際上是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國家可以用稅收來調節不同群體的收入差距,還有引導產業發展,如對不同的產業在稅收上的一些優惠政策。簡單地說,稅收是作為政府鼓勵或限製一些行業或區域經濟發展的一個工具,起到平衡各階層收入分配的一個杠杆作用。

    稅收對經濟的反作用,主要通過稅種、稅率、減免稅、稅負、征管等要素調節各方經濟利益,影響經濟發展。稅收對經濟的影響具有兩重性:當稅收與經濟發展相適應時,就會促進經濟發展,反之,則阻礙經濟發展。

    由上述三個概念,我們可得知,拉弗曲線與國家稅收,國民經濟都是相關的。經由拉弗曲線我們可知,隻有當稅收適應當前國民經濟發展狀況時,才能促進經濟發展,稅收收入也才能最大化。

    從這點上說,“拉弗曲線”的原理並不複雜,它是專講稅收問題的,提出的命題是:“總是存在產生同樣收益的兩種稅率。主張政府必須保持適當的稅率,才能保證較好的財政收入。與拉弗同時代也同為供給學派經濟學代表人物的裘德·萬尼斯基(Jude%Wanniski)對此作出了扼要解釋:當稅率為100%時,貨幣經濟中的全部生產都停止了,如果人們的所有勞動成果都被政府所征收,他們就不願意在貨幣經濟中工作,因此由於生產中斷,沒有什麽可供征收100%稅額,政府的收益就等於零”。稅率從0~100%,稅收總額從零回歸到零。“拉弗曲線”必然有一個轉折點,在此點之下,即在一定的稅率之下,政府的稅收隨稅率的升高而增加,一旦稅率的增加越過了這一轉折點,政府稅收將隨稅率的進一步提高而減少,如一條開口向下的二次函數。設稅率為B點是稅收達到最大值A,則AB線以右的區域被稱為稅收禁區。“拉弗曲線”認為:稅率高並不等於實際稅收就高。稅率太高,人們就被嚇跑了,結果是什麽經濟活動都不發生,你反而收不上稅來。隻有在稅率達到一個最優值時,實際稅收才是最高的。

    由此可見,稅收並不是隨著稅率的增高在增高,當稅率高過一定點後,稅收的總額不僅不會增加,反而還會下降。(上層建築反作用於經濟。)因為決定稅收的因素,不僅要看稅率的高低,還要看課稅的基礎即經濟主體收入的大小。(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過高的稅率會削弱經濟主體的經濟活動積極性,因為稅率過高企業隻有微利甚至無利,企業便會心灰意冷,紛紛縮減生產,使企業收入降低,從而削減了課稅的基礎,使稅源萎縮,最終導致稅收總額的減少。當稅收達到100%時,就會造成無人願意投資和工作,政府稅收也將降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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