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魚我所欲章》。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舍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舍棄生命而要義。在這裏,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孟子的話在告誡人們要重義,寧可舍生取義。

    但對於這句話的另一層意思,人們所津津樂道於魚和熊掌的選擇性問題同樣值得深思。任何時候選擇都是有代價的,做任何事情都意味著要放棄某些東西。這在經濟學上有一個專門的詞匯來定義,就叫機會成本。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機會成本是你我都無法回避的問題。任何決策都必須作出一定的選擇,被舍棄掉的選項中的最高價值者即是這次決策的機會成本。做人是需要成本的,有好的人生選擇也有壞的人生選擇卻沒有不要成本的選擇,付出的成本太高就可能影響我們的選擇也會使我們的人生留下太多的缺憾。

    前麵我們提到經濟學上的一個概念,叫稀缺性。機會成本所要反映的,正是有限資源與無限欲望之間的這種矛盾性。就其本質而言,機會成本是指一定資源由於被用來滿足特定欲望而放棄的對其他欲望的滿足,但由於資源很少能直接用來滿足人類複雜多樣的欲望,而需要經過加工轉化為特定形式的產品,因而,人們所看到的,是資源被使用在各種各樣的用途上,最終以產品形式表現出來。

    由此,機會成本可定義為一定資源由於被使用在特定用途(即社會產品生產)上而放棄的在其他各種可能用途上所能獲得的社會產品。

    機會成本的概念從提出到如今,無論是對經濟學理論的發展、還是對社會問題的決策上都提供了有力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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