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之寶與小讓住在了一起,自從那天晚上之寶親眼目睹小讓的遭遇後,幾乎每天晚上都會到小讓工作的夜總會接她下班。這天也不例外,她見已經十一點多了,於是走出門在一家麵鋪店要了一碗麵,墊墊肚子。由於她每天晚上都來這家店吃飯,老板已經認識她了,悄悄的在的麵裏放了幾塊排骨。當之寶翻到排骨的時候,困窘和感動同時湧上心頭,眼裏掛著淚花把麵和排骨吃了下去。

    初秋的夜晚,涼風習習。韓之寶挺著大肚子站在小讓工作的夜總會對麵的街上望著夜總會門口。進出的人群中,一個背影吸引了之寶的注意力。那個背影是從出租車上下來的,穿著黑色的風衣,戴著鴨舌帽,帽簷壓的很低,但之寶仍舊一眼認出那是風在。自從上次在醫院見過風在一麵已經兩個多月了。

    這個時間風在來這裏做什麽?之寶看見風在走進夜總會,一顆心忐忑不安起來。風在不是已經脫離黑社會了嗎?為什麽這個時間不在家裏陪著心禾獨自一人來夜總會做什麽?之寶想著,情不自禁的朝夜總會門口走去。

    俗話說冤家路窄,怎麽就那麽巧,韓之寶剛走到門口,就碰到一位老熟人——掃帚頭——李恒。他開著一輛跑車,四個人從跑車上跳下來,擋在了之寶的麵前。

    “喲!韓之寶!”李恒早已不再梳著掃帚頭了,留起了板寸,染著五顏六色的顏色,像一個彩色的足球。他湊到韓之寶的麵前,不敢相信的打量著她,道:“意外收獲啊!我是來找小讓的,沒想到你也在這裏做啊……”他說著把目光停在了之寶的隆起的肚子上,誇張的叫道:“哇塞!哇塞!被人搞大肚子了。知道孩子的爸爸是誰嗎?啊?哈哈……”李恒說完哈哈大笑了起來。

    韓之寶沒有說話,她的心都在剛剛走進去的風在身上。她以為自己可以的,她以為自己能做到,可是……她做不到。她的心裏裝不下任何別的男人,滿滿的都是風在。

    李恒見韓之寶不說話,壓著笑說道:“怎麽?都這樣了還出來做啊?”

    之寶終於抬起頭,看著李恒道:“你說完了嗎?說完了,可以讓我走了嗎?”

    李恒突然掐住之寶的下巴,一雙眼睛色迷迷的看著之寶的臉:“韓之寶,我發現你越來越有女人味了哦!一個野丫頭居然也……”

    李恒的話還沒說完,小讓就衝了過來一把打掉李恒的手,大聲質問道:“李恒,你想幹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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