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結構的發展與演變,有其自身的規律。對於這種規律,無論是西方經濟學家,還是我國的經濟學家,都進行了有益的探討。產業結構包括第一產業(Primary Industry,應譯為第一次產業)、第二產業(Secondary Industry,應譯為第二次產業)、第三產業(Tertiary Industry,應譯為第三次產業)。第一產業和第二產業的概念早在20世紀20年代流行於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特別是第三產業作為產業劃分的一個專用名詞,則是由一位英國經濟學家阿·格·費希爾教授(A。G。B。Fissher)於1935年在《安全與進步的衝突》一書中首次提出的。1957年英國經濟學家科林·克拉克(Colin Grant Clark, 1905~)在《經濟進步的條件》一書中把產業部門劃分為農牧漁林業、製造業和服務業三大產業部門。此後,西方經濟學界開始普遍使用三次產業的概念,並一致認為費希爾和克拉克為這種理論與劃分方法的創始人。各國對三次產業的劃分基本與此相同,有不同的也隻是“大同小異”罷了。把產業劃分為三次產業理論,它是現代許多國家對產業結構的一種劃分方法,旨在研究經濟增長對產業結構的影響。

    我國為了與世界經濟接軌,讓世界各國在統計上有共同語言,也引進三次產業劃分的方法,並計算第三產業產值。國家統計局1985年4月對三次產業的劃分是:第一產業為農業(包括林業、牧業、漁業等);第二產業為工業(包括采掘業、製造業、自來水、電力、蒸汽、熱水、煤氣)和建築業;第三產業為除上述第一、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各業。第三產業又分兩大部分:一是流通部門,二是服務部門。具體又分為四個層次:(1)流通部門,包括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商業飲食業、物資供銷和倉儲業;(2)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部門,包括金融保險業、地質普查業、房地產業、公用事業、居民服務業、旅遊業、谘詢信息服務業和各類技術服務業等;(3)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包括教育、文化、廣播電視電影事業,科學研究事業,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事業等;(4)為社會公共需要服務的部門,包括國家機關、政黨機關、社會團體,以及軍隊和警察等。計算第三產業產值和國民生產總值,隻包括上述(1)(2)(3)層次。從我國對三次產業的劃分來看,第三產業是一個服務社會的產業。

    新中國建國以來,我國第三產業走過了曲折的發展道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在“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指引下,隨著工農業等各項建設事業的蓬勃發展,服務社會的第三產業迅速興起,對振興國民經濟,促進第一、第二產業的協調發展和市場的發展,以及對市場經濟運行機製的作用越來越顯著。第三產業得到了較大的發展,呈現出我國曆史上少有的好形勢。1996年,我國第三產業的增加值21097億元,從業人員17901萬人,分別比1952年的194.3億元和1885萬人增長了107.6倍和8.5倍;比改革開放前1978年的824.5億元和4869萬人分別增長了24.6倍和2.7倍。1997年,我國第三產業的增加值達到24328億元,已占國內總產值的32.53%。到1997年末,第一、二、三產業產值在國民經濟生產總值中所占的比例已經由1978年的28.4%、48.6%、23.0%改變為18.3%、49.2%、32.5%。整個國民經濟結構已經向合理的方向發展。

    一、我國第三產業的發展狀況與成就

    我國的第三產業,自新中國建立到80年代初的30多年中雖有較大的發展,但與第一、第二產業的發展相比,顯得非常不適應。一是少。1983年第三產業的產值隻占國民生產總值的20%,從業人員隻占全部就業人員的15%,而國外初步實現工業化的國家,其第三產業的產值占國民生產總值30%~35%左右。二是比例下降。我國第三產業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1952年是28%,1957年是29%,1983年降到20%以內。三是發展極不平衡。我國第三產業就業人員的比例,上海為24%,四川隻有7.6%。差距最大的是傳統的服務業、公用事業和飲食業,它們的產值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1983年隻有1.8%,其中服務業隻占0.6%。第三產業處於比較落後的狀況。第三產業是在第一、第二產業發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第三產業的發展,又為第一、第二產業的進一步發展創造了條件。我國第三產業發展嚴重滯後,在很大程度上製約了農業和工業的進一步發展。農業要產業化、工業要現代化、服務要社會化、經濟要信息化,都需要第三產業的配套發展。沒有發達的第三產業,就不可能有高效、優質、價廉的第一、第二產業。它們之間,在不同的發展水平上存在著互相適應的比例關係。如果不盡快改變第三產業的落後狀況,要進一步搞活經濟是不可能的,更不能適應對外開放的需要。因此,大力發展第三產業,調整產業結構,以進一步理順國民經注比例關係,成為貫徹對內搞活和對外開放政策,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展民國經濟的一個戰略性的課題。

    改革開放20年來,我國第三產業的發展大致可分以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1978年到1980年,第三產業的發展呈下降趨勢。主要原因是受“文化大革命”曆史因素的影響。在“文革”期間,我國第一、第二、第三產業之間的關係嚴重失調,第一產業的產值比重急劇下滑,第三產業的產值比重也嚴重下滑,隻有第二產業的比重急劇上升,三次產業之間的比例關係嚴重失調。受這一曆史因素的影響,盡管我國農村經濟體製改革到了起步階段,第一產業產值的比重有所上升,但是第三產業沒有改變下滑的趨勢。1978年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值分別為1018.4億元、1745.2億元、824.5億元,分別占國民生產總值的28.4%、48.6%、23.%,第一、第二、第三產業的產值比例關係為1:1.7:0.81.從業人員分別為28313萬人,6970萬人和4869萬人,分別占全社會勞動者總數的70.5%、17.4%和12.1%,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從業人員比例關係為1:0.25:0.17.到1980年,第一、第二、第三產業產值分別為1359億元、2192億元、996億元,分別占國民生產總值的30.4%、49.0%、20.3%,第三產業的比重下降了27個百分占。

    第二階段:從1981年至1990年,我國第三產業增加值年平均增長12.3%,明顯高於國內生產總值平均增長9.3%的速度,這是第三產業的第一個高潮。

    自1981年以來,我國的第三產業逐步得到恢複和發展,第三產業的產值比重也開始上升,三次產業之間的比例失調逐步得到調整。第三產業的增長速度在1985年高達18.3%,也就在這一年,我國的三次產業結構發生了曆史性的轉變,由原先的“2-1-3”結構第一次轉變為“2-3-1”結構。1985年,第三產業產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為28.5%,第一產業的比重為28.4%,第三產業第一次超過了第一產業。到1990年,第一、第二、第三產業的產值分別為5017億元、7929.4億元、4946.9億元,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分別為27.1%、41.6%、31.3%,第一、第二、第三產業的產值比例關係為1:1.54:1.15.從業人員分別為34049萬人、12158萬人和10533萬人,分別占全社會勞動者總數的60.0%、21.4%和18.6%,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從業人員比例關係為1:0.36:0.31.從業人員的人數大大增加,比1978年增加了0.14個百分點。正是由於第三產業的飛速發展,我國的產業結構日趨合理,整個國民經濟協調穩定發展。

    第三階段:從1991年至1996年,我國第三產業年均增長9.6%,低於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1.6%的速度,這是第三產業的持續、穩定時期。

    這一階段主要是我國的“八五”時期。“八五”期間,我國加大了產業結構的調整力度,產業結構有所改善。與1990年相比,第一產業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下降了7.5個百分點,第二產業上升了7.5個百分點。第三產業比重仍保持在31.3%個百分點,但是,第三產業的增加值則一直穩定增長。在就業結構方麵,第一產業比重下降了7.8個百分點,第二產業比重上1.6個百分點,第三產業則上升了6.2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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