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之易剛才說的假設,在警察找到錢陽之前,淩俐也不是沒想過的。

    十一二歲,瞞過所有人把毒鼠強放進食物裏的,未必就不能完成。

    可是正如她告訴南之易的,錢陽沒有動機。

    這些日子淩俐努力回憶這個孩子,記憶似乎越來越清晰。

    小旻雖然霸道,其實很有人緣的,他和錢陽也是半真半假鬧著玩。

    淩俐記得很清楚,好幾次小旻嘴裏說不喜歡那個錢家泥猴,其實偷偷摸摸把自己的衣服鞋子還有課外書給錢陽送過去好多次。

    這些小旻自然是不會說的,而是錢陽那個瘋瘋癲癲的媽,有時候清醒了跑到他們家道謝時候說的。

    說起來,那真的是個可憐的孩子,父親不知生死,母親半瘋半顛,人矮小學習也不好,據說勉強考上高中,大學是一點沒指望了。

    前些年,他相依為命的瘋媽也淹死了,現在真是無依無靠。

    好在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錢陽也算懂事,別家孩子還溫室裏花朵一般,他就知道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補貼家用了。大家知道他困難,也就對雇傭童工這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至於周警官過世的時候,他是有充分不在場證據的。那天他買了火車票,去了趟臨省的一個著名風景區所在的小城,購票記錄可以查到,票根他都還存著。

    此外,還有他在那邊住快捷酒店的記錄。

    錢陽的解釋是,他聽說那地方因為春節期間旅遊的人很多,但是當地酒店用工短缺,會招很多臨時工,工資比平時高很多,想去掙一筆存起來,以後學點技術好找工作。

    然而,因為他矮了點跑堂嫌形象不好,後廚有技術的活又不會做,至於洗碗端盤子的位置,早就有和他一樣貪圖高工資的本地人占領。

    他風風火火跑了去,結果道聽途說根本不可靠,隻好又灰溜溜地回來了。

    不在場證據很充分,而另外讓淩俐認為他和周警官的死無關的是,錢陽根本沒必要撒謊。

    如果周警官真的是他殺,如果那封遺書是偽造,那麽殺他的人之所以動手,多半和他當時正在做的事有關。

    也就是說,殺周警官的人,很可能就是當年投毒案的真凶。

    可是錢陽那時候十二歲不到,根本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誰讓國家有部未成年人渣保護法呢?

    退一萬步說,如果他是凶手,以十二歲的年齡投毒殺害同學兼朋友一家人,事後以及前不久都經過了警察的盤問,那可不是一般的心理強大。

    淩俐可不認為,當年從未接觸過外麵世界的錢陽,能夠有那樣好的心理素質在警察麵前都不現形。

    她思前想後,確實找不到能說服自己錢陽和這事件有關的理由。

    南之易輕敲著方向盤,忽然抬眼看她:“是不是應該擴大範圍?”

    淩俐有些不解:“什麽範圍?”

    “你說呢?”他白她一眼,“四個沒用,那麽八個呢?那麽十二個呢?都會沒有收獲嗎?比如今天我就從朱老板那裏知道你小時候能幹上房揭瓦這種事,真是人不可貌相。”

    淩俐被他的話噎到了。

    都什麽時候了這人還舍不得任何一個可以打趣她的機會?

    南之易很滿意她憋屈的表情,繼續笑眯眯:“雖然你被曝光的醜事對破案沒有關係,不過如果問多幾個當年看似沒聯係的鄉裏鄉親,難保不會得到其他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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