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羊在戰場上吃了自己兒子的肉,魏文侯聽說了,很感動,對大夫堵師讚說:“樂羊為了我,吃了自己兒子的肉啊。”

    堵師讚說:“他敢吃自己的兒子,那他誰不敢吃?”意思是,也敢吃大王您啊。

    據說魏文侯雖然封賞了樂羊,但心中也開始懷疑他了。

    堵師讚認為,如果一個人為了立功,連親情道德都不顧了,一個社會變得如此功利化,那是脆弱和短命的。

    魏文侯試圖建立一種不同於傳統的倫理、道德治國的新模式,他任用李悝為相,首開戰國時代變法的先河。

    李悝以前是學儒的,學通了以後,就想創一門獨門功夫。他匯集了各國法律條文,編著成一部《法經》,內容分為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具法,是最早最具規模和係統性的法律文典。其中盜法和賊法針對盜竊、殺人及犯上作亂者,囚法和捕法是關於斷獄和追捕脫離戶籍逃亡者的法律,包括懲罰盜與賊的具體規定;雜法用於懲罰輕狂放蕩、翻越城牆、賭博、欺詐、貪汙受賄、荒淫奢侈、譖越等級製度等違法行為,具法是根據具體情況加重或減輕刑罰的規定。

    李悝這本《法經》是個好東西,商鞅從魏入秦,就是帶著《法經》去的,給秦國人帶去了福音。後代的《秦律》和《漢律》,也都是以《法經》為藍本。就這樣,李悝成為了我國法家人物的始祖,著有《李子》三十二篇,可惜已經失傳。

    眾所周知,從前春秋時代,君主的權力頗為有限,因受封得到封邑(而且數量頗多)的世卿大夫侵奪了君權,政出私門,國君如魯昭公什麽的被打出國,晉國後幾代君主也都被下麵六卿架空,國家內部沒有統一首領,諸卿各自為政,國家對外沒有戰鬥力。如今,魏文侯和趙、韓這三個即將成為新的諸侯的晉卿,未來在建設新的國家時,最擔心的就是自己又逐漸淪落到從前晉國君主無權的悲哀地位,怎麽才能加強君權,自然而然想到的就是瓦解那些世卿貴族,因為他們憑借越來越多的封邑,勢必會淩駕在國君之上。於是他希望采取招募官僚的方法治理自己的地盤,遏製本宗族成員對該卿氏土地和官爵的世襲。招誰呢,就招布衣、平民中的賢能之人,他們被授予官職之後,都拿工資(食祿)。“祿”以糧食的形式支付,而不是從前的授予封地,世代傳承。這就是以“屬官製”代替了“分封製”,以官僚體係代替世襲體係,不再有幹部終身製和世襲製了。官僚們隻是來打工,不能擁有封地,也不能世襲官爵。這顯然是一種進步,可以多得人才,並且君主管理這些沒有封邑不能世襲的官員,比管理有封邑的世卿大夫貴人們,要容易得多,這樣就有利於加強君主集權。而君主集權,才能對外打好仗--像晉國後幾十年霸業衰落,跟政出私門、六卿專權、國君無權,是很有關係的。

    李悝的變法適應了這種變化,去革那些“其父有功而祿,其子無功而食”的世襲卿大夫貴族們的命。這些被他罵為“淫民”的老貴族全部停發工資(祿),省出的錢用以招徠四方之士。職業官僚製度取代任人唯親的世卿世祿製。這一點是魏文侯最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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