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薩曾經對魯濱遜說過:“我們要保守這個秘密,否則我們將會衣食無著,更不用說賺錢。因為至少有十個人擁有彭伯頓先生的配方的使用權,各種秘方也有很多。”

    那個時候,可口可樂的“山寨”產品層出不窮,各式各樣的仿冒者、藥商、庸醫提供了各種各樣的配方,價格由一千美元到幾美元不等。不過,這些秘方和各種流言也許反而襯托出“7X配方”的神奇,吸引了人們對可口可樂的注意力,但是,當那些配方也以可口可樂的名稱出現並向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時候,阿薩又遇到了新的麻煩。

    當阿薩在1892年申請可口可樂專利時,專利局的人對他說:“對不起,先生,你的申請隻有被拒絕了。早在四年前,新澤西州潘特森城的本傑明·肯特先生就申請了‘肯特可口可樂’(Kent’s Coca-Cola)的專利了。”

    阿薩並沒有震驚,他仔細端詳那些文件,細致地研究了那些文字。當他看到肯特的可口可樂同樣標有“治療疲勞、倦怠、身心疲憊症狀的靈丹妙藥和精神食糧”時,阿薩·坎德勒笑了。笑著,笑著,他對官員們提了個問題:

    “請問,按規定,唯一合法日期是指正式申請日期嗎?”

    “是的,阿薩先生。還有,您正式申請的日期是在1887年6月28日,那時隻是登記在案。”

    “那麽,我想請你們查一下肯特先生登記的日期,比較一下我們再討論,好嗎?”

    顯然,是阿薩·坎德勒的可口可樂早於肯特可口可樂一年就注冊了。最後,專利局裁定,亞特蘭大的可口可樂發明在先,阿薩獲得了專利。

    不過,時間沒過多久,阿薩又陷入了窘境。隨著可口可樂國內市場的拓展,阿薩把可口可樂的觸角伸向了國外市場,一點一滴地賣到了加拿大、夏威夷和墨西哥。但是,可口可樂公司的後院起了火,在例行的董事會上,幾位股東一致要求阿薩雇請律師,以便跟那些假冒偽劣產品的製造商打官司,因為在美國國內市場上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假貨,可口可樂的形象再次受挫。有位股東狂叫著:“我們不能坐視不管,那些欺騙顧客的產品對本公司傷害極重,我們要把它們銷掉,把那些討厭鬼押上斷頭台!”

    大家在紛紛討論對策,整個會議室吵成了一團。阿薩心裏當然去明白這是誰做的壞事,但他隻是冷眼旁觀,最後他站起來,清了清嗓子,告訴大家:“先生們,我十分理解你們的心情!但是你們知道那些騙子都是些什麽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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