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洞國把這一難題交給了長春市長尚傳道。尚傳道一看蔣介石發來的電報,表示堅決不能幹這事。尚說:“在目前情況下,我不能保證市屬人員不貪汙和勒索。辦的結果,一定騷擾不堪。”更重要的是,“所謂盡收物資糧食,計口授糧,不管收不收,橫豎隻能吃到七月底,八月以後,就無糧可授了啊”!怎麽辦?蔣介石的方案總得有一個辦法來執行。想來想去,最後由第一兵團司令部和吉林省政府共同製定和發布了一個《戰時長春糧食管製暫行辦法草案》,其要點是:所有人家的糧食隻能留自家所吃糧食到9月底,多餘的必須一半賣作軍糧,一半在市場上出售;由街道各保組織糧食管製委員會對上述情況進行檢查實施;所有買賣糧食均必須按照政府所議定的價格,不準抬價;若有違反者從嚴懲治,直至處以極刑。上述辦法事實上並未有多少效果,剛開始還有一點糧食出售,沒有不賣高價的;當沒有糧食出售時,上述辦法更是等於零。到了7月,城中根本就已無糧可售了。

    這裏還有一個一般人所難以想到的問題,在當時城內已無什麽商業流通可言,“買賣”這一概念嚴格來說已經變形或者說事實上已經不可能存在。因為當時所謂買賣實際上就隻是想方設法買糧,在糧價已由幾元一斤變為一億元一斤的時候,原來的紙幣已經失去了任何作用。鄭洞國無奈,就在城中由國民黨中央銀行長春分行發行一種“本票”,票額從起初的幾十萬一張一直漲到幾百億一張,最高時的糧價是本票三億元。誰能有這種本票呢?老百姓當然沒有,隻有發行本票的軍隊和政府才有。所以這段時間在長春城內實際上是軍隊和政府用他們自己印刷發行的一張紙去掠奪老百姓,而一些手握實權者甚至在這時大發橫財。據長春市長尚傳道的回憶:

    由於濫發大額本票,長春的物價比關內的國民黨統治區高十、百倍以至千倍。長春的國民黨軍政頭目紛紛向北平、上海、長沙、昆明等地成百億、成千億地匯出款項。這百億、千億的錢在長春隻值幾斤或幾十斤高粱米,而匯到內地就可換成幾十兩、幾百兩黃金。因此,他們利用長春人民的血和淚大發橫財。據我所知,新七軍三個師囤存的糧食,可以維持過冬。六十軍則比較困難,十月間已瀕臨最後關頭,但也沒有聽說有餓死士兵的事。至於文官簡任以上、武官團長以上的官員,在白骨累累之上,每天還是過著大米白麵、魚肉葷腥、飽食終日的糜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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