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周末一般做什麽?睡覺?還是有別的休閑活動?”他拿著最傳統的相親談話路線。

    “睡覺吧,上上網,談不上有什麽特別喜歡的……”我也懶得扮演淑女,用經常反穿衣服的能耐對人吹噓是如何擅長手工女紅。

    “看來還是很忙呀。”

    “嗯,事業拚幾年,一眨眼就老了。”

    “我也是同感啊。兩者根本沒辦法兼顧,”他注意到一旁路過的服務生,喊住對方後又轉向我,“不好意思,剛才出門得太急,沒有吃飯,叫兩份蛋糕。你要添點兒什麽嗎?”

    其他人是怎麽回事呢,怎麽做到的呢?其他那些相親成功的人,是一見鍾情還是日久生情呢?而所謂的生情,具體的界限又在什麽地方呢?到了什麽地步,你可以對自己坦然地說,對方是想與之共度餘生的人,是發自內心地希望與他組建家庭,沒有什麽結婚的壓力,沒有逼迫?

    我回想自己過去三不五時的相親經曆,即便沒有碰到特別驚悚的例子,但也常常是在短暫接觸後,隻希望手邊能有根甘蔗能讓我把對方揍出糖尿病。

    話不投機的。——“沒有這個智商就別跟我開玩笑!那些網絡段子我早在八百年前就看過了!”

    興趣不合的。——“就他那體重還愛好‘騎馬’,我完全可以控告他虐待動物!”

    性格差異的。——“前三十分鍾聽他滔滔不絕怎麽在醬菜市場挖到第一桶金,後三十分鍾我就專注於他嘴角邊忽大忽小的白沫了。”

    純粹討厭的。——“你確定他不是太監?真不是?”

    然而,偏偏老媽從來不理會我的各種判斷,她一口一句咬定是我太挑剔,似乎認為沒有什麽不能克服,“誰是完人?”

    “那我就能和所有這些不是完人的物種結婚了?包括太監?”

    “話也不是這麽說……”她又開始王顧左右,“總之,你要學會接納別人。”是的,她把我的愛情狀況作出單方麵解釋,一切原因都隻在我身上。

    我抽出壓在一側身體下的手掌,看辛德勒在對麵解決替代午飯的蛋糕,他完全沒有在意我剛才徹底的走神,“怎麽樣?有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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