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藏傳佛教有一個習慣,喜歡把最幹淨的和最肮髒的放在一起說,最幹淨的就是最肮髒的,最肮髒的就是最幹淨的。也就是說,任何時候我們覺得對的,我們覺得正麵的,不一定是對的,也不一定是正麵的;當我們覺得它是不對的,覺得它是負麵的,也不一定就是那樣。因為每件事情都有兩麵。

我們執著於有些事情,不放它,如果它能夠帶給我們快樂,當然應該去維持,但是很多時候它會帶給我們痛苦。我經常拿兩個人對罵來講:兩個人狠狠地彼此罵一下然後分手了。如果當事人隨時隨刻都會想到剛才罵他的那個人的嘴臉、那個語氣,心裏就痛得不得了:他怎麽可以這樣對我?這樣罵我?我們好好思考一下。好多天過去了,我們再想這件事情,就會發現:是他罵你傷害了你,還是你罵你自己傷害了你。我們可能就會說,因為他罵我了,傷害我了,我很久都快樂不起來;其實,那是我們沒放下他,我們還“愛”著他罵我們的那張嘴臉、那個語氣,我們深深地“愛”著它,不願意放下它。你不愛它,就應該放掉它才對,但是我們還“愛”著它。

如果有人給我們講了一個快樂的事情或是一個笑話,讓我們快樂,如果我們老是去想這件事情,讓我們每次想到就快樂一下,那該多好?可是我們不會,快樂的事情想過一次往往就把它丟掉了,很容易放下。而給我們帶來痛苦的事情,我們又“愛”著它。所以,人本身就是矛盾的,我們不喜歡痛苦,卻老喜歡抓住痛苦的根源保留下來,“愛”著它不放。

和朋友相處也是這樣。如果是一個帶給我們快樂的人,跟我們相處得最好,我們總會對他放肆,包括對戀人、家人都是這樣。而在外麵是裝出來的,把自己最好的一麵呈現給別人,然後對自己家人毫無遮掩地放肆,把內心很多狠毒的語言都講給對方聽。那些不可能在平常人麵前暴露的缺點毛病,在家人和戀人麵前都暴露了出來,理由是:“因為我是你的家人,我認為你能夠接受我。”

其實,人本來就是獨立體,就是對很親的親人,這樣的壓力對他來講,一次兩次可以,不能老找這樣的理由、借口來折磨他。我們認為這樣做他能夠接受,因為這樣我們會快樂;其實我們不快樂,在這種不掩飾的情形下,會傷害自己最親近的人。本意我們希望用這樣的方式讓彼此感情更深、彼此更快樂起來,最後結果是負麵的比較多一點。

所以,很多時候要放下,必須先反省,反省每一種行為,外在的、內在的,都要反省:這些行為到底有沒有帶給你快樂?假如說它帶給我們快樂了,要想想:隻是帶給我們快樂了,還是也帶給別人快樂了?如果隻是帶給我們快樂,就像罵人,隻是暫時爽一下,很快痛苦就會像狂風暴雨一樣過來,因為建立在別人身上的痛苦一次兩次可能沒關係,三次四次越來越多次,樹立的敵人、仇人就越來越多了,最後這種壓力根本不是我們能夠抵抗的。

自己所謂的放下,傷害了別人,這就是愚蠢的——傷害了別人還毫不在乎,不是愚蠢是什麽?我們講的話傷害到別人,別人氣得快爆炸,而我們還沒感覺,甚至會說:“你還沒有放啊,我都放了。”

所以,有的時候,我們說的放下並不是說單純不記得、自己不在乎就可以了。放下,是在整個過程中,對自己的行為、肢體的動作、言語及心靈產生負麵的執著的部分,慢慢學會放掉它。放掉的方法並不隻是不在乎,還要搞清楚它、解剖它,然後問自己:這些事情值得我們這麽執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