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作

    當今社會,人與人之間的競爭日益激烈,但這並不意味著合作變得可有可無。相反,隨著社會分工的精細和工作內容智力成分比重的增加,許多工作不再依靠個體力量來完成,而要依靠團隊合作來實現。一個人即使本領再大,是塊“好鐵”,但充其量又能打幾顆“釘”呢?因此,合作是人際交往的基本準則,一個善於交際的人必定是個善於合作的人。在合作基礎上競爭,在競爭基礎上合作,是人際交往的基本態勢。如果隻講競爭不要合作,那麽競爭必定是不擇手段的惡性競爭和無序競爭,人際關係的和諧也將無從談起。所以在交往中,我們應予對方多一些支持,少一些拆台;多一些協商,少一些固執;多一些溝通,少一些封閉。隻有這樣,我們的人際關係才能少一些緊張與摩擦,多一些溫馨與和諧。

    十、互惠

    在現實生活中,人與人的關係之所以會出現不和諧的音符,產生一些矛盾和摩擦,其中就與一方某方麵的利益受損有關。因此,要有效化解矛盾,消除摩擦,就不能太自私、“吃獨食”,而應堅持“互惠”,追求“雙贏”。比如:在交際心態上,不要隻想自己享受,不讓別人舒服,更不能以置對方於死地為後快;考慮問題時不能隻為自己著想而不為他人考慮,隻顧眼前的利益而不考慮長遠的利益;在雙方意見不能統一時,可跳出“思維定勢”,謀求一個折衷方案:對利益有爭議時,雙方要坐下來誠懇協商,必要時不妨都作出一定的妥協,人際關係要達到和諧,必須保持一定的平衡,任何一個好的關係都是雙方受益,如果一方長期受損,這種關係是長久不了的。在交際中,隻要我們肯讓自己先退一步,肯把對方的麵子給足,肯在自己的底線上留有一定的彈性,肯與對方利益共享,共謀發展,那麽,就一定能取得溝通的最佳效果,也一定能使人際關係變得更加和諧。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